群众举报交通违法公安交警迅速处理
近期,有网友举报称一辆渣土车存在“有证交无证”的违法行为,牡丹区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高度重视,立即采取相应调查行动。民警通过路口监控设备,快速锁定该车辆轨迹,并确定驾驶人存在“有证交无证”的违法行为,通知其到大队接受处理。
▲▲▲民警调取车辆由侯某勇(父亲)驾驶的监控画面
▲▲▲民警调取车辆由侯某斌(儿子)无证驾驶的监控画面
经调查,驾驶人侯某斌目前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父亲侯某勇驾驶车辆疲惫,便将车辆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儿子侯某斌驾驶。面对执勤民警锁定的证据,侯某勇、侯某斌对自己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大队副大队长宋雷霆对父子双方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并强调其违法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违法驾驶员查看违法抓拍图像
最终,民警对违法车辆所在公司负责人及驾驶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并对违法车辆所在公司及驾驶员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违法驾驶员接受相应处罚
▲▲▲违法车辆所在公司因监管不到位,接受相应处罚
02
遮挡号牌
6月18日,有网友向@菏泽交警发私信举报:在巨野城区一辆白色雪佛兰小轿车涉嫌故意遮挡号牌。
6月22日,巨野大队城区中队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传唤,经巨野交警大队调查,该车车主6月14日车牌号被人折断,因当天补不出来车牌 所以就用手画了一下后面的字母,6月15日 该车主到巨野县车辆管理所申请临时号牌,新车辆号牌也已经按在车上。
该车主到交警队接受了批评教育处罚。
03
实线变道
6月12日,菏泽交警单县大队微博收到一位网友私信,举报一辆车牌号为鲁RD02***新能源小型轿车,在湖西路与胜利路路口实线变道,这一行为严重妨碍后车正常通行,并附有一段视频。
接到举报后,单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通过车辆登记信息,联系到车主到大队处理。经多次联系后,该车车主来到单县交警大队,看了民警出示的视频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配合民警接受处罚。该车驾驶人谢某某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因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菏泽交警欢迎广大市民通过各种渠道向我们举报各类违法行为。尤其像闯红灯、涉牌涉证类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通过菏泽交警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平台等渠道进行举报,接到举报后,我们将第一时间组织查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