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旅游局全面开展旅游定点饭店评定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经营接待单位标准,提升我县旅游接待整体水平,促进抚顺县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抚顺县旅游局对全县具备接待条件的农家乐进行了全面普查,全力以赴做好旅游定点饭店评定工作。
继下发《关于开展全县旅游定点饭店(旅店)评定的通知》(抚县旅字[2012]2号)后,县旅游局根据文件要求,于7月11日-13日分别到县内农家乐就餐饮卫生、住宿条件、接待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面对面听取了农家乐经营单位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在详细了解农家乐的经营及管理情况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定要求标准进行逐一审核,对暂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后重新复核,待“抚顺县旅游定点饭店”评定结束后,县旅游局要求纳入管理的所有旅游定点饭店(旅店)要统一着装,服饰要体现地方特色和旅游元素,并内设展台,代发旅游宣传资料、代卖县内旅游商品。同时对旅游定点饭店(旅店)进行监督、管理、宣传和年度评比考核,对考核成绩优秀的经营单位给予相应的物质与精神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