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
4月28日,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尹玉明主持会议,副主任杨晓玲、丁志刚、谷瑞灵、魏琳,秘书长郭景堂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高荣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正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表决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
为落实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度,会议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现场报告了履职情况。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采用无记名电子表决方式,对5名省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始终牢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郑重承诺,相互学习、比学赶超,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尽心竭力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脚踏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根据《菏泽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尹玉明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依法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责任编辑: 王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