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着力推进创建法治信访新业态
近两年来,庆阳市市、县(区)两级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信访工作的自觉性,着力提高依法治访工作水平。
一是加大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力度。注重加强对群众信访行为的规范引导,促使在全社会形成“非访行为属于社会治安问题”的共识,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诉求。建立健全综治、维稳、信访、公安四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异常上访化解预警机制,对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排查造册,明确责任领导,靠实责任单位,细化稳控措施,由领导包案、包人稳控,做到随有随接、快接快返、快查快结、妥善解决问题,尽最大努力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将人员吸附在当地。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的协调职能,及时协调公安部门,对组织煽动或以上访为名冲击国家机关、阻断交通、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重点人员及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处置。同时,坚持做到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采取信访听证、律师参与、领导包案、会商协调等方式及时化解;对基层部门已经处理、信访人重复上访的,积极引导申请复查复核,按程序进行三级终结。2016年,人事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179件,行政复议52件,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非正常信访行为37人,有效遏制了“以闹求决、以访谋利”的现象。
二是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工作。在全市信访系统持续开展“面向群众、改进作风、阳光信访、促进和谐”主题实践活动,推行“五心四化”(真心接访、耐心导访、诚心下访、恒心息访、爱心回访,信访秩序法制化、办理程序规范化、领导接访常态化、服务群众人性化)群众工作法,教育引导广大信访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带着责任和感情文明接访办访,着力规范接访办访程序,提高接访办访水平,促使群众自觉依法逐级走访。督促指导基层建立并落实首问、首接、首办责任制,切实靠实基层属地责任和有权处理机关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对群众的第一次来信、第一次来访,坚持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赢得信访人的信任,防止“初转重”、“信转访”,最大限度减少问题积累,减轻工作压力。同时,注重宣传引导,2016年,修订印发《信访知识口袋书》2万册,以漫画和问答的形式,图文并茂地教育信访群众合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逐级反映问题。
三是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对群众反映的信访诉求,首先用法律政策来衡量,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中剥离出来,引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同时,督促指导市直各部门主动与省上对口部门衔接,梳理法定途径清单,与各县(区)信访部门及业务联系紧密的市直部门信息互通、工作协同,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要求,检查督促市、县(区)直部门细化落实分类处理信访诉求配套措施,对来信来访群众反映的诉求做到标准统一、口径一致、分类处理。
四是下茬整治赴省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上访。把赴省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上访问题治理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干部作风大整顿的有效抓手,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和长期缠访缠诉闹访人员,在认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重点人员信息库,落实稳控责任和措施,因案施策,因人施治,逐人逐案化解,促使信访人息诉罢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非正常上访的发生。对已发生的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由涉事单位牵头,按照上访人和公安干警数量1:2的比例配足警力,组织劝返工作组,第一时间劝返接领,做到先处理非访行为,后解决信访问题,有效地遏制了非正常上访的不良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