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水土保持局关于对临洮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临洮县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临洮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批复的请示”(临民发〔2018〕129号)已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临洮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位于临洮县八里铺镇水渠村,项目新建综合楼房1幢,多层公共建筑,共七层,框架结构,无地下室,设老人居住房间124间(套),增设固定床位2***张,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0.4350 hm2,总建筑面积9800 m2。本项目已于2013年6月开工建设,2014年11月完工,建设工期18个月,属新建建设类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1911.83万元。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该项目工程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0.4898hm2,其中项目建设区0.4350hm2,直接影响区0.0548 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鉴于工程已经完工,建设单位下阶段加强水土保持措施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五)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33.75万元,确认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属免征情况,建设单位不再缴纳。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实施进度。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二)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有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报我局批准。
四、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及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
临洮县水土保持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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