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发局nbsp区经发局指导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开展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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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2日发表
根据省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验收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区经发局加强创建指导工作,督促特色小镇创建对象按《江苏省级特色小镇验收命名办法(试行)》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自查工作,积极迎接省级复核验收。
本次主要从共性指标、个性指标、特色工作三个方面开展自查,其中共性指标主要考核特色的小镇客厅、便捷完善的功能、和谐宜居的环境、充满活力的机制四个方面,个性指标主要考核促进产业发展、集聚高端要素、推动创新创业、投入产出效益四个方面,特色工作主要考核小镇唯一性特色和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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