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河新区管委会关于水利工程划界成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漳河新区农业水利局组织开展了新区3座小型水库(刘院水库、烂泥冲水库、沙港河水库)划界工作。按照《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新区水利工程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了《荆门市漳河新区水利工程划界成果》(具体参见***),现将漳河新区水利工程划界成果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划界范围
刘院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面积229302.7729平方米;烂泥冲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面积473259.6294平方米;沙港河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面积289200.2684平方米。
二、划界标准
大型水库上、下游150~200m,两侧100~300m;中型水库上、下游100~150m,两侧100~250m;小型水库主坝管理范围为坝高的7~10倍、副坝管理范围为坝高的5~7倍。大、中、小型水库工程的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200m,消力池以下100~300m;泵站、电站等渠系建筑物分别参照相应类别建筑物的划界标准确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当渠系建筑物与渠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不一致时,原则上按较大范围划界。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参考历史最高洪水位,结合水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了漳河新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报告。漳河新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同步在漳河新区政府网站公示。有关节点坐标请到漳河新区农业水利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漳河新区管委会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荆门市漳河新区国华汇金中心B座6楼漳河新区农业水利局
联系人:刘莎
联系电话:0724-8658123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453058385@qq.com
***:漳河新区3座水库管理范围划界公示图.zip
荆门市漳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