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就业中心集中学习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本网讯 为促进全中心干部职工精神文明和业务水平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7月21日,市劳动就业中心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宣传《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鄂州文明20条》,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会议从《条例》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两个方面对章节原文进行了学习,对《鄂州文明20条》逐一进行文明解读,并倡议大家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争当鄂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推动者。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听、仔细记,进一步领会《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鄂州文明20条》的意义,增强文明行为意识以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中心主任张易要求,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自律,做好宣传,发挥好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创建。自2017年两个文件出台后,中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研讨,我们要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从多方面深入宣传、学习、遵守、执行《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鄂州文明20条》中的规范要求。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活动,大家再一次深刻认识到文明创建的重要意义,并纷纷表示要树立责任意识,自觉遵守各项文明规范,为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