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3年师德标兵明星班主任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规划和人才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步伐,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师德标兵和明星班主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德标兵。全市今年评选师德标兵100名(分配名额见***一),评选条件、程序、材料要求等详见《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度中小学师德标兵的通知》。
二、明星班主任。全市今年评选明星班主任30名(分配名额见***一),评选要求详见2011年《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宜昌市中小学明星班主任的通知》。
三、推荐评选师德标兵、明星班主任,要坚持标准,推荐长期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岗位,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特别是在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教师。
四、各地各学校推荐人选名单和材料务必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逾期视作放弃。有关表格在宜昌教育信息网。
宜昌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2日
附:
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关于评选表彰
2011年度中小学师德标兵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新时代教师精神,激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无私奉献,营造全社会崇尚师德、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决定评选表彰2011年度 中小学师德标兵100名。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师德标兵评选对象为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中小学师德标兵应具备以下条件: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2、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本地(校)具有较大的影响。
3、严谨笃学,关爱学生。教育与教学并重,用满腔热情真诚的对待每一位学生,德育工作有成效。
4、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有高尚的职业理想和职业信念,不计较个人得失,立志献身教育。
6、依法执教,廉洁从教。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深受学生爱戴和家长好评。
7、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和2011年师德教育月活动,且成效显著。
三、评选推荐方法
1、学校评选推荐。各学校要在全体教职工中公布评选条件,民主推荐,严格考核,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县市区实行等额推荐评选,市直学校实行差额评选。
2、县市区审核推荐。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在县市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市教育局。
3、审定表彰。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对各地、各校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并在宜昌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者发文表彰,颁发宜昌市中小学师德标兵证书。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把握标准,严格程序,按照评选条件好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
2、各地、各学校要通过校务公开、教代会、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意见。认真组织教师、学生进行民意测评,参加测评的教师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教职工总人数的90%,公认率应达到90%以上,参加测评的学生须是参评教师所任教班级的学生,满意率应达到95%以上。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组织或进行有偿家教;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
4、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市直学校各推荐一人。推荐人选须填写《宜昌市中小学师德标兵呈报表》(一式一份),并附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先进材料须用小通讯或小故事的形式表现),标题用2号粗宋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字,A4纸打印。各地各校推荐人选名单和材料务必于2011年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逾期视作放弃。有关表格在宜昌教育信息网。
***一:宜昌市中小学师德标兵名额分配表
***二:宜昌市中小学师德标兵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