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本网讯(记者:赵衎)5月27日,夷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宏斌主持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报告以及其他事项,并决定有关人事任免。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民健身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执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贯彻执行工作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水资源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认真贯彻实施《消防法》,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管格局,城市抗御火灾和灭火救援能力不断提升,消防救援工作成效明显;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共体育设施配置均衡,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扎实有序推进;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全面完善,村委会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强;校园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有力,防控基础不断夯实,平安校园创建持续推进;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综合治理举措强劲、成效显著,公共机构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法治思想,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网络建设,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要全力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覆盖升级,积极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要严格执行村级工作准入制度,继续鼓励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健全村级工作人员关爱激励机制;要全面落实《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规定的任务和责任,确保全区教育事业平安稳定发展;要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城乡供水一体化,切实加强各类涉水问题综合治理;要深化协同配合,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整体水平,从严监督审查,加大纠错督办力度。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汪宏斌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期间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汪宏斌要求,要找准前进方向,自觉有效地把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到全区人大工作中,不断提升全区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构建权责清晰、协调配合的消防体系,全面提升全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水平;要立足夷陵城市发展,将全民健身工作全面融入到城市提升、乡村振兴、文旅产业发展等各项事业之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继续围绕《组织法》的贯彻落实,抓好督办督导,进一步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不断激活乡村振兴源动力;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统筹,推动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综合施策,切实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要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对需要报备的要适时提醒制定机关依法按时报备。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宁、区人民法院院长邓家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长松,区监察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乡镇(街道、试验区)人大主席(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负责人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制讲座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