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政策速览(十四)核桃产业扶持政策操作办法
【三农政策速览(十四)】核桃产业扶持政策操作办法
本网讯(通讯员 兴融)2月8日,中共兴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兴山县2022年三农发展及乡村振兴扶持政策》的通知,兴山县融媒体中心将对该政策进行解读。
一、扶持政策
投入50万元支持核桃产业发展,其中:高接换优推广实验200亩,每亩补助1000元。补植补栽本地优株200亩,每亩补助200元;投入14万元用于科技推广、补助核桃技术培训、种质资源保护、优质苗木培育等。
二、基本要求
(一)高接换优推广试验。采用我县选育的楚兴系列优良品种接穗进行嫁接品改,每亩不低于15株,每株成活不低于2至3个芽,生长健壮,管护到位。
(二)科技推广。技术培训费用5万元,由县林业局组织林业站核桃技术员、专业合作社法人培训;种质资源保护费用5万元,由县林科所对15株母树进行保护,开展修枝、施肥、病虫防治,提供优质接穗;优质苗木培育费用4万元,由县林科所或有核桃育苗技术的合作社组织实施,培育楚兴系列优良苗木5000株。
三、操作流程
(一)落实任务。高接换优推广试验。由响龙、龙池、茅草坪等村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报送实施方案。昭君镇、古夫镇、水月寺镇须在2月中下旬以前向县林业局报送申请和实施方案;补植补栽的,由乡镇在2月份向县林业局提出申请,并报送实施方案;科技推广。技术培训由县林业局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母树保护由县林科所制订实施方案并报林业局审批后实施,优质苗木培育由县科所或有核桃育苗技术的合作社向林业局申报育苗方案,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二)组织实施。高接换优推广试验在8月份完成,科技推广在6月份以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高接换优推广试验由项目实施乡镇在8月份以前完成自查验收,报林业局组织抽查;补植补栽,由项目实施乡镇在8月份以前完成自查验收,报林业局组织抽查。
(四)张榜公示。验收结束后,由乡镇在实施村将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物资采购数量和金额、受益农户等内容在乡镇、村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资金兑现。高接换优推广试验、补植补栽、科技推广项目验收合格后在12月底以前按照不同建设内容开展资金兑现,项目兑现资金直达项目乡镇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