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吴静来我县调研
4月11日,宜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吴静,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根华等一行来我县,对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情况进行调研。县委书记罗毅,县委副书记、县长谭业明,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陈光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丁绪欢陪同调研。
在实地走访和听取第三纪工委书记、监察局分局局长陆辉,古夫镇党委书记杨四龙,深渡河村支部书记李作银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情况汇报后,吴静认为,兴山县坚持把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作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重要契机,作为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逐步加强,为不断适应新的反腐倡廉形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近年来,我县在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深入推进县直派驻机构改革、不断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中,我县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内外良好环境;优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组织网络;注重自身建设,增强干部履职能力;落实基本保障,确保正常有序运转;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吴静要求,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职责;坚持力度统一论,加大纪检监察办案力度,创新力度抓源头治腐,将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深入;严守纪律,努力做好廉洁从政的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