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夫镇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本网讯(通讯员周益华):10月25日,古夫镇召开水电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暨职工代表会议,这标志着该镇继民营企业后,成功的在又一主导行业实行职工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会上成立了古夫镇水电工会联合会,通过了水电行业工会联合会章程。马家河电业公司、咸水河电站等16家水电企业与职工代表就工资、福利等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共同讨论,企业方与职工方代表当场签定《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三份集体合同,依法规范了劳资双方的劳动工资行为,使劳动工资有章可循,进一步减少或避免劳资纠纷,消除社会矛盾,建立公平、和谐的劳资关系,促进企业和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庞东 编审:舒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