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枝江市审计局采取三项措施学习贯彻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
本网讯(通讯员 刘卫国)《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出台后,枝江市审计局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和讨论,局长王华斌同志在会上就贯彻落实好《办法》提出具体要求。大家在学习讨论中一致认为,该《办法》的出台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对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该局就如何贯彻落实《办法》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贯彻实施《办法》的合力。第一,将《办法》纳入局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讲辅导课、重点内容测试、举办经济责任审计专题讲座和专题讨论等活动,使审计人员全面领会《办法》规定内容。利用网络平台将《办法》上传到内部业务学习平台、枝江审计门户网站,供审计干部和社会各界学习,帮助广大领导干部了解《办法》规定内容,知晓自己的责任。第二,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职能,及时向市经济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贯彻落实《办法》工作进展情况,宣传经济责任问责的重大意义,共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
二是准确把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进一步提高任中审计的比例。按照 离任必审、机构重组必审、连续任职达到5年必审和领导交办必审的原则,有重点地确定审计项目。围绕廉政建设需要,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部门和岗位,突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注重把握审计重点,以监督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监督权为主线,以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领导决策和廉洁自律作为审计重点内容,关注与领导干部决策有关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新路子,形成适合本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模式。
三是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问责力度。以《办法》为抓手,对今年已审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真正做到 问到底、责到位。 对审计查出的严重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明确界定责任人,依法依纪追责到位。改变只注重追究直接责任,忽视追究主管责任、领导责任的做法;改变只注重工作整改、不注重责任追究的做法,严格兑现责任,不搞下不为例。
编辑 贲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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