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津新区(经开区)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1)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做好2019年我市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襄环督改指文〔2019〕13号)要求,东津新区(经开区)对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1)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序号41
部分地方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整治不彻底,仍存在出店经营、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扰民的情况,经督察组夜查发现,很多餐饮摊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部分已安装的处理效果不佳。
二、整改目标
督促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中心城区示范区1公里范围内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任务。深化中心城区露天炭烧烤、出店经营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检查督办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各城区、开发区完成中心城区示范区1公里范围内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任务。
2.督促各城区、开发区加强露天炭烧烤、出店经营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防止反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东津新区现55家餐饮门店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证照齐全,设备正常运行,油烟未直排。分别在3月、6月、9月开展专项检查,55家餐饮门店均对油烟净化设施装置进行定期清洗,并建立清洗台账。检查中做的好的商户为朝天门火锅店,其清洗频次多,台账记录详细,有清洗***及清晰照片。另外新民中学、王河小学、金源中学、中心医院食堂等8家企事业单位餐饮油烟净化设施也已安装落实到位。
五、今后工作打算
确保“长期坚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4日,共7天)向东津新区(经开区)安环办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周世国 电话:0710-3352868
承 办 人:马璐璐 电话:0710-3352869
东津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