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移交渔船船检职能时间来源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理顺职能配置,提高执法效能,8月11日,区农业农村局与区交通运输局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二楼会议室举行渔船船检职能划转移交签字仪式,这标志着我区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自2021年8月11日起,区农业农村局渔船船检职能正式划归区交通运输局管理,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由其承接。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二十六条“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的文件精神,此次移交由区政府等部门进行协调指导,明确职权,理顺关系,梳理流程,其中全区登记在册的渔船名单(内河捕捞渔船123艘、养殖渔船24艘)、船舶检验证书147份、船舶检验公章1枚均完成交接,更好地保障了渔民切身利益。此次职能的划转既能理顺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体制机制,高效的服务于农业执法监管工作,也能促进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健康发展。
此次职能移交整合,在提升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强化综合行政会议 现 场执法能力建设,维护全区农业生产正常秩序和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下一步,我局也将继续深化改革,助推我区农业发展事业迎来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