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盘龙水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汇报时间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八巡察组于2020年6月23日至9月14日,对武汉盘龙水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水投公司”)进行了为期两个半月的集中巡察。2021年1月5日,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我公司进行了反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公司需要加强整改的相关问题。***武汉盘龙水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水投公司党支部”)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巡察问题清单、专项部署整改任务,成立了以区水投公司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具体整改方案如下: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有关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精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到位,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体现不足。公司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未盈利,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整改情况:区水投公司2017年5月5日成立,注册资本金6亿元,实际到账货币资金3.5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公司资产总额10.37亿元,利润总额80万元,营业收入750万元,同时上缴区国资局国有资本收益20万元,已逐步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将继续引导企业业务发展,增强自身造血能力,推进国有企业做优做大做强。
2、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力,党建经费使用不规范。2019年支付了44825元党建费用,其中涉及党建费用的仅为8506元,剩余36319元为办公场所装饰费用。
整改情况:经核实,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票据开具用途不合理导致。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已监督财务部按照重新核实的数据对报销分类进行修正,8506元计入党建经费,另36319元按照公司文化墙的性质和用途,计入宣传费。
目前,区水投公司已严格按照《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等文件中提出的,“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予以解决。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每年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经费使用计划,由企业纳入年度预算”,并明确将党建经费计提写进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中。2021年5月,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已完成2021年度党建经费预计提,计提金额52045元。
3、理论学习不到位。支委会讨论内容多为公司事务,政治理论学习少,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少。
整改情况: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已加强做好政治理论学习,在形式上、内容上采取多元化学习方式,认真深入贯彻各项理论和思想,积极召开各类党内外学习会议,及时传达***同志各类讲话和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委的***、文件精神,着重提升支部党员政治理论水平的广度和深度。2021年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5次。
(二)针对“党组织领导核心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支部未按要求制定党建项目清单,未结合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书,未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
整改情况: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将已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做到党内外职务齐抓共进,引导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主动意识、能动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强化纪律建设。严格按照要求,并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制定党建项目清单,推进企业党建制度化。
2、党支部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时常以工作例会代替支委会,支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整改情况:在2020年7月巡察组检查发现相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后,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已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做到会议通知、会议方案、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成套存档,并专本专用。并对公司章程做了进一步修改,明确:“将党组织研究讨论是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经理层作出决定。”自2020年7月开始,严格遵守支委会前置会议程序,在讨论研究后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进一步明确工作部署。
(三)针对“工程项目推进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引院入川(水源)工程未按期完工。该项目竣工日期为2019年7月8日,截至2020年9月17日尚未竣工。
整改情况:引院入川(水源)工程总投资2.92亿元,2018年4月10日正式开工。前期因项目建设与军运会沿线建设有施工交叉的情况,区水投公司从大局出发做出让步,重新对建设内容作了设计变更,增加了施工难度。同时受铁路专项手续办理的复杂情况和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汛期水位等影响,造成施工进度缓慢。对此,区水投公司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提交报告,请求区直各部门支持协调。针对未按期完工的既成事实,公司领导层已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目前,该项目已实现建设内容的全面完工,正在进行管道密封性检测及输水试验,力争早日通水。
2、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滞后。农村乡村污水项目有134个村已完工,但项目实施方案仍未经政府常务会通过;苗木基地项目已启动,但土地流转手续尚未完成。
整改情况:黄陂区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实施方案已于2020年7月通过区政府常务会,2020年9月通过区委常委会。区水投公司作为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与项目实施主体、社会资本方签订了合同,严格履行合同内各项义务。双河苗圃基地土地流转手续已完成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并由姚家集街递交至区农业农村局,待区农业农村局审批。针对手续办理滞后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提高工作主动性,注重工作效率,尽快完成手续。
(四)针对“项目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项目监管不严格。泥河水厂项目监理资料记录不规范,监理日志和施工日志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2021年1月6日下午,区水投公司泥河水厂项目负责人组织各标段施工负责人和监理方开会。各方就发现的问题作出检讨,由于监理方、施工方对监理日志和施工日志记录不重视,未按照规范记录日志,无法反映项目真实情况,承诺立即整改。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监理人员填写的监理日志进行检查,指出填写内容存在的问题,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记录、填写监理日志。所有施工负责人对本项目填写的施工日志进行检查,指出填写内容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填写施工日志。区水投公司已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定期抽查监理日志和施工日志记录情况,杜绝再次发生以上问题。
2、项目合同执行不严。汉口北二手汽车市场管网工程,未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
整改情况:汉口北二手汽车市场工程于2019年11月开工,根据合同条款,应在开工一年后方可支付已完工程70%施工进度款。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原因是我公司按照自然年度计算了付款时间,是项目负责人执行合同规定不够严谨,对时间节点把控不够细致导致。公司领导层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截至目前未支付新一轮施工进度款,后期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付款。
3、项目施工不规范。临空产业园排水箱涵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投标书承诺人员数量上岗;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变更未提供相关手续等。
整改情况:针对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投标书承诺人员数量上岗的问题,区水投公司及时与项目负责部门核实,经核实,已于2018年5月15日作出了整改通知,监理单位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业已按投标书上承诺的人员全部到位;施工单位湖北半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已按投标书上承诺的人员全部到位。关于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变更未提供手续的问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依照建安规范,在完成临空产业园排水箱涵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区水投公司提出项目负责人任职解锁申请,于2020年1月办理了相关手续。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前期工作疏忽,造成过程资料不完善,区水投公司以此为戒,要求所有项目负责人严格保管所有资料,及时整理备份。
(五)针对“薪酬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薪酬制度未报备。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整改情况:区水投公司于2017年5月成立,由于区国资办(2019年初经机构改革成立区国资局)彼时尚未出台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或薪酬方面的管理规定,区水投公司参照其他区属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试行)》,并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区国资局提交。在巡察提出反馈意见后,公司积极落实整改,已完成《薪酬管理制度》的修改,并上报区国资局审批。目前,区国资局正在研究区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待正式印发后,区水投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对公司配套制定予以修改完善,向主管部门报备后贯彻执行。
2、未建立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制定依据不充分。未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综合测算工资总额预算;发放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福利发放无充分依据。
整改情况:2021年1月,区国资局已下发《黄陂区国资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区委和区国资局管理的董事长、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及其他副职负责人(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的薪酬做了规定。区水投公司已严格按照该办法落实董事长、总经理及副职负责人的薪酬管理。
在区国资局的指导下,区水投公司已完成《薪酬管理制度》及《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初稿)的修改,并上报区国资局审批。区国资局正在研究制定区属国有企业员工薪酬管理、工资总额方面的规定,待正式印发后,区水投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对公司配套制定予以修改完善,并贯彻执行。
2021年度,区水投公司已停止发放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福利。公司全体员工已全额退还2017年至今发放的商业保险、通讯补贴等,并发出通知除有正式文件允许外,今后不再发放。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统筹安排不到位。公司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统筹安排,未按要求传达省、市、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
整改情况: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已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制,根据区委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纪检监督体系,按要求传达省、市、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2020年、2021年都按照规定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完成意识形态研究、部署等工作。
2、廉政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时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未落实半年一次的廉政谈话,对新提拔干部没有进行提醒谈话。公司无独立内部审计人员,未遵守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中回避性和独立性的原则。
整改情况:2020年度“廉政宣传月”活动已按要求开展落实,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已进一步加强抓党风廉政建设主责意识,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1年1月已完成上半年廉政谈话工作,并做好记录;3月对新提拔干部,及时进行了提醒谈话。针对目前公司内部无独立审计人员这一问题,2021年3月经过专题会议讨论整改,已成立内部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工作职责。
3、纪检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支部纪检委员工作主动性不强,对自身要求掌握不全面,每年纪检工作未形成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报告。
整改情况: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已强化纪检监督体系,提高对支部纪检委员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明确其每年完成一篇纪检监察报告,并做好存档工作。2020年度纪检委员已完成年度纪检工作报告。
4、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未见传达学习上级纪委典型案例通报记录。
整改情况:区水投公司党支部认真抓实主体责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教育引导公司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机制,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纪委典型案例,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落到实处。2020年,区水投公司党支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纪委、省、市、区纪委有关会议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执纪者说》等典型案例视频。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专题讨论,进一步强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以案说德。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由支委会班子成员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作党风廉政专题讲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树立不越红线、不触底线、不碰高压线的廉政意识。
5、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未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将坚持抓好学习,让学习“主线”与筑牢思想“防线”相结合;坚持担当精神,达到“强责任、强担当”的效果。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工作保障,逐步建设一支业务强、有担当、有作为的纪检监察队伍。按上级规定,区水投公司纪检工作已由区纪委第五监察组派驻,公司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组做好相关工作,认真做好资料汇总与保管。针对本次巡察整改发现的问题,公司问责5人,其中:提醒谈话3人,书面检讨1人,解除劳务关系1人。
(二)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违规发放津补贴。在黄陂区没有明确疫情期间相关补助规定的情况下,发放值班补助158400元。
整改情况:针对在黄陂区没有明确疫情期间补助规定情况下,发放防疫值班补助158400元这一问题,已完成资金清退。
2、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每年6月至8月给员工发放高温补助1500元,超过发放标准12元/人/天。
整改情况:区水投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关于职工津贴发放标准等均参照国家有关政策和黄陂区直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交区国资局报备。目前区国资局正在研究制定区属国有企业职工津补贴方面的规定,待正式规定印发后,区水投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对公司配套制定予以修改完善,并贯彻执行。
3、违规报销旅游景点费用。2017年10月报销九湖连通外出考察费用896元。
整改情况:关于巡察组提出的2017年10月31日,报销九湖连通外出考察费用896元,其中交通费200元,欢乐谷门票400元这一问题,所有费用已清退。
4、违规报销公车费用。2017年至2019年,公务用车5次报销旅游景点停车费55元;2018年至2019年,违规报销车辆罚款2350元。
整改情况:以上费用均已清退。同时,针对违规报销车辆罚款这一问题,已与相关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5、公务接待提供高档菜肴。2017年8月29日招待餐费1003元,其中烧土甲鱼488元/份。
整改情况:该项费用已清退。该问题区纪委正在调查核实中。
随着公司各项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自2019年起,区水投公司不再产生招待费用,所有公务招待皆在公司以工作餐形式接待。今后,区水投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未严格履行加油卡制度。公司5辆公车,使用2张主油卡及3张副油卡,5张油卡均未绑定车牌号,实行一车一卡制。
整改情况:在查处相关问题之后,区水投公司已于2020年8月按照要求完成“一车一油卡”制度,油卡绑定车牌,由用车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用车部门及人员、财务报销部门计划财务部三方配合执行,严格管理。
2、公车使用不规范。2018年10月2日、2019年2月8日有车辆加油凭证,但未见审批单和用车计划。
整改情况:区水投公司已进一步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要求车辆管理部门和费用报销部门同时把控,制定用车标准和公车费用报销标准,严格按照流程执行。
(四)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报销费用资料不齐全。2017年10月31日报销入职培训会务费资料不齐全;2018年10月报销制作墙面宣传栏费用资料不齐全;2019年3月报销员工体检费资料不全。
整改情况:针对上述巡察发现的问题,财务部已进行核实并立刻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同时对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作了完善,对公司上下员工进行财务报销流程宣贯,把好财务关。
2、财务审核不严。资管公司2020年5月支付员工童某某第二季度下乡扶贫补贴2600元,***错放“发放安全奖”。
整改情况:针对这一问题,区水投公司已核实,当时为***错放,对相关人员已进行提醒,并对财务部和资管公司提出要求,进一步严抓财务管理工作,务必转换工作作风。
3、公务接待“三单一函”不齐全。2017年两次报销业务招待费仅有报销单,无公务接待函、接待事由、就餐人数等。2017年8月至2018年招待用酒明细中,酒水使用的招待时间、对象不明。
整改情况:2017年9月30日报销公务接待费用资料已核实,要求报销人员补充相关资料。2017年8月至2018年招待用酒明细不清晰问题已核实,因公司成立不久,公务接待相关流程不够完善,导致明细不够清晰。在2019年之后,公司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不再购买招待用酒,这一问题已整改。
4、结算金额高于合同金额无依据。2017年报销的LED灯牌制作费用高于合同金额
整改情况:综合部与财务部已对这一问题进行核实。2017年7月25日,区水投公司与乙方签订LED招牌制作合同28560元,9月30日报销相关费用417***元,其中13204元已签订补充合同及文字及灯光制作、安装补充费用清单。
5、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在9家银行共设立账户20个,开设账户过多,不利于管理。
整改情况:区水投公司在2019年下半年内部审计中已发现相关问题并逐步销户。截至目前,已完成浙商银行账户、邮政储蓄银行黄陂支行账户、众邦银行账户、武汉农商行天河支行活期账户和定期账户、武汉农商行横店支行2个定期账户、汉口银行黄陂支行活期账户和定期账户共计9个银行账户的销户工作。区水投公司已进一步完善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加强账户开设的管理。
6、出差补助管理不规范。资管公司2018年9月至11月,4次报销用车费用,是由为员工经常驾驶私车往返施工现场而给予的油费补贴。
整改情况:关于这一问题资管公司与财务部已核实,已完成退款。区水投公司已完善员工因公出差管理制度。
(五)针对“固定资产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公车(车牌号鄂A97R8T)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整改情况:公务用车鄂A97R8T在公司成立之初随相关资产直接转移至区水投公司,但产权一直在水务局,区水投公司仅有使用权,因此未进行产权登记。目前,区水投公司已完成该车辆固定资产登记。
2、2019年至今,公司购买价值43万元办公设备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整改情况:2019年11月中旬,区水投公司办公地点迁移至区水务局大楼裙楼,因当时处于年底,事务繁琐,未及时对购买的办公设备进行固定资产登记。2020年初受疫情影响,公司财务部门在4月下旬才逐步复工,导致相关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的办理延迟。2020年7月公司已完成了新办公大楼所有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和入账工作。
上述关于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流程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等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已对财务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务必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财务管理流程,提高财务管理的专业化程度。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针对“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
1、思想认识不够。公司领导班子抓党建内在动力不足,党建工作推进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区水投公司党支部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找准党建工作立足点。坚持主责主抓,支部书记带头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支委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和企业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2021年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已召开部署会,层层签订《2021年度党建责任书》,定期听取汇报。健全考评体系。采取经常性推进、不定期明查暗访和专向督导等方式,严格落实考评制度,及时***问效。
2、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融合不紧密。公司未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未见支委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记录。
整改情况:区水投公司进一步强化党企融合,发挥党建引领企业发展作用。围绕中心抓党建,紧盯高质量发展以及经营管理等任务目标,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捆”在一起抓、结合起来建,不断探索和把握机关党建工作规律和特点,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用党建工作的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针对“三重一大”的整改情况
1、会议规则落实不到位。资管公司工资薪酬制度未经会议集体研究,薪酬发放未经审批程序。
整改情况: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已要求全资子公司武汉盘龙水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畅洁污水收集系统运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完善工资薪酬制度,并提交至母公司综合管理部存档。后期工资发放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落实。
2、会议记录不规范。2018年至2020年,党支部通过支委会商议“三重一大”事项,只有决策结果,无讨论发言记录。2018、2019年只有电子版会议纪要,无原始记录。
整改情况: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已进一步完善支委会程序,做好会务安排和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专本专用,详细记录会议内容。
3、决策不严谨。公司在研究2018年年休假执行问题上,两次支委会研究结果前后矛盾。
整改情况: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已进一步优化“三重一大”制度,并已将党建制度、“三重一大”制度纳入公司章程,明确了工作细则。对“三重一大”相关会议做了程序上的规范,定期召开、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将“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三)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1、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没有紧密联系实际,自我批评不够深入,相互批评没有辣味。
整改情况:2020年7月完成支部换届,支委会成员由原先的3人增加到5人,支委会力量得到扩充,会议讨论内容的覆盖面更加全面、丰富。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已组织完成2020年民主生活会,会议上班子成员和党员个人汇报材料严扣此次“关于做好五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主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后期整改方案。为后期拉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的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民主评议不规范。支部民主评议工作会无民主评议结果,未见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对支部专项民主评议制度的修改与完善,并已严格按照制度贯彻落实,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
3、“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2017、2018、2019年度“三会一课”记录本缺失;2020年度党员大会记录页面中记录支部主题党日内容,且记录不完整。
整改情况: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已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针对“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工作完成了进一步规范,目前已严格执行专本专人专用。
4、党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落实每季度至少听一次党课的要求。
整改情况:区水投公司党支部严格按照每季度召开一次党课的制度完成相关工作,并做好会议纪要及资料存档。其中,2020年支部已完成5次党课讲授工作;2021年已完成2次党课讲授工作。
(四)对“党员管理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党费收缴不及时。没有落实按月收缴党费的规定,时常出现按季度、按年度收党费的情况。
整改情况: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执行,于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收取党员党费,由党建工作专员统一保管。根据上级党委工作部署,由区国资局党组每半年集中收缴一次。
2、《党员手册》管理使用不规范。部分党员手册活动记录填写不全,部分党员手册未记载活动情况。
整改情况: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已加强对《党员手册》的监管力度,做到月月查、年年收。
3、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不严谨。2018年9月6日、9月10日,公司党支部分别召开讨论预备党员易某转正座谈会和党员转正大会,会议表态记录上均没有签名。
整改情况:2020年下半年至今,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已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完成党员发展工作。在后期的工作中,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将继续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严格做好发展党员各项工作流程,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相关手续与资料。党务工作专项负责人对该问题的产生作书面检讨,认真反思存在的不足,对下一步工作安排做了详细计划。
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不到位
2019年9月,按照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小组《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和整改工作的有关事项》工作要求,区水投公司党支部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文件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共查纠出7个问题。其中,贯彻落实***新思想置若罔闻类问题1个,表现为“学习强国app”个别党员学习缺乏积极性、应付了事。针对这一问题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将“学习强国app”学习任务纳入书记工作督办清单,并定期在工作群内公布党员积分排名情况,对学习不积极的党员及时提醒警醒、思想教育。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党员互学互鉴意识明显增强,学习效果显著提升。不担当不作为类问题1个,为临空排水箱涵工程项目完工后工程竣工验收不及时。针对这一问题,区水投公司高度重视并及时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摸底,要求监理方和各参建方立刻整改。2019年11月7日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民生类问题2个,一是农村村湾污水治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横店街红焰村段存在污水管道开挖后恢复不及时,影响村民出行的问题。二是后湖排污口截污一期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未来海岸段宋岗一路至三路间,存在顶管施工井围不符合规范,影响车辆通行的问题。针对上述两个问题我公司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加大工程作业力度,并完成整改,确保村民、车辆出行畅通。重点整改项目类1个,落实“四水共治”决策部署,对后湖周边进行系统综合整治。区水投公司积极策划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分期分段,重点实施,并向区发改委报批。上级部署其他类问题1个,工程项目现场存在管理不够细致严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区水投公司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制定项目责任分解表,安全责任落实到隔热;加强检查力度和频次,建立巡察台账;通过现场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通过这些措施,区水投公司工程项目监管力度明显增强,现场施工流程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即知即改类问题1个,引院入川(水源)工程钢板桩围堰施工,部分钢板桩倾斜,存在安全隐患。区水投公司立刻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拔除倾斜钢板桩重新施工,同时充分排查全线施工情况,加强监管力度,按时完成整改。
区水投公司党支部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所有问题已整改到位。
五、薪酬专项整改情况
根据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关于审计情况的反馈意见等文件要求,区水投公司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区属国企主要负责人、副职负责人及干部职工的薪酬管理和发放工作。公司高管人员共计清退15.339万元,分别是通讯补贴2.1762万元(清退至2021年3月),违规发放年休假4.2448万元,商业保险0.9万元,超发薪酬8.018万元(含无依据发放奖金)。中层及员工(含子公司)共计清退55.4579万元,其中:清退通讯补贴30.7072万元,违规发放年休假7.4457万元,商业保险17.3050万元。2021年度已停发通讯补贴、妇女节及儿童节福利;停缴员工商业保险。
2021年1月,区国资局已下发《黄陂区国资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区委和区国资局管理的董事长、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及其他副职负责人(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的薪酬做了规定。区水投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办法落实董事长、总经理及副职负责人的薪酬管理。
在区国资局的指导下,区水投公司已完成《薪酬管理制度》及《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初稿)的修改,并提交至区国资局。目前,区水投公司及其他各区属国企正在根据《黄陂区国资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全员薪酬体系改革,力求尽快完成薪酬管理所有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水投公司党支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7-85922186;邮政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黄陂大道322号盘龙水投,邮编:432200;电子邮箱:kk98948@163.com。
***武汉盘龙水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