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市场监管所四项举措全面推进城区白条禽入市经营
为加强新冠疫情防控,杜绝野生禽类交易,预防和控制人感染禽流感等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人民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落实好在中心城区实行活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白条禽”上市工作。自三月下旬农贸市场复市以来,张湾市场监管所继续推进“白条禽”监管工作开展,采取四项措施, 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全面推进城区“白条禽”入市经营。
一是落实市场主体责任。严格督促市场、商超开办者落实建档审查责任和进货查验责任,如实记录入场白条禽经营者的基本信息,每天对进入市场的白条禽等禽类产品进行查验,严禁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条禽进入市场,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要检查市场内是否存在交易宰杀活禽的行为;要履行报告义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禽类产品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销售宰杀活禽和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条禽。
二是全面禁止活禽交易。按照中心城区实行活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白条禽上市的要求,全面禁止在市场、商超内进行活禽交易和宰杀,全面关闭各类市场活禽交易区和宰杀点,实行“冷链配送、冰鲜销售”的经营模式。对违法违规开展活禽交易和宰杀的行为由执法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制止和查处。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氛围。采用农贸市场、商超的公示栏、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入户倡导规范采购白条禽等方式,向购物群众分发宣传材料,对超市、机关食堂及餐饮店在销售、采购白条禽方面规范行为的宣传指导,引导群众树立禽类产品安全消费意识,改变消费习惯 ,引导群众接受并购买具有检疫标志的白条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农贸市场、商超经营 “白条禽”的检查力度,实施严格的管控措施。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政府通告要求,诚信合法经营。检查白条禽经营者销售的白条禽是否有检验检疫证明或标志;白条禽经营摊位的经营设施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配备冰柜或用冰块保鲜。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从事活禽交易屠宰和违法经营未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禽类及其产品等行为。
截止5月25日,该所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对辖区农贸市场、商超、禽类产品经营者开展检查400多个次, 关闭活禽宰杀点18个,处理投诉2起。辖区8家农贸市场、23家生鲜商超基本做到了“无活禽交易、无现场宰杀、无野生禽类、无未经检疫”的管控目标。
(常卫东 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