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云安全保障的通知
各乡镇(区、处),县直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和黄冈市政务云管理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1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电子政务外网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我县各类电子政务系统平稳运行,防止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黄冈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黄冈市政务云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云安全保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落实到人。
县电信公司要加强电子政务外网机房安全监控和村级VPN安全管控,保障电子政务外网核心网络及平台安全、可靠运行;有县级自建系统的单位,如不动产、房产等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各接入政务外网单位负责本单位接入外网的业务系统安全负责。
二、加强网络安全日常巡查
各地各部门要立即启动网络安全自查评估,深入查找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并进行安全加固;要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发布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系统相关的风险信息,及时展开排查,逐一复查核实,确保彻底解决,不留死角;要加强研判重大网络安全威胁风险,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范网络攻击;要加强接入电子政务外网计算机安全管理,严格防范计算机病毒和木马入侵;提高网络安全意识、防范钓鱼网站、恶意邮件、恶意程序侵害;强化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等环节的规范管理,保护数据安全;严格监管接入政务外网的业务系统,杜绝发生内容被篡改、出现非法内容等重大事故。
三、健全网络安全应急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云平台、网络和系统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网络攻击、内容篡改、信息泄露、病毒入侵等风险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如发生以上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协同,及时研究处置网络安全隐患,发生或发现重大安全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再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和县政府报告。
***1:《关于印发黄冈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和黄冈市政务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云安全保障的通知》.pdf
浠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