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井盖大民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频发,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黄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窨井盖安全问题调查,继城区窨井盖安全问题排查后,第四检察部干警在辖区内所有乡镇继续展开排查。
在实地走访查看中发现各乡镇多处路段的窨井盖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缺失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黄州区检察院迅速与具有监管职责的各乡镇政府联系,积极督促各乡镇政府第一时间将此问题整改到位,消除人身安全隐患,避免财物损失。
为进一步凝聚共识,提高行政效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7月21日,黄州区检察院邀请四个乡镇政府代表进行窨井盖治理公益诉讼案件磋商。
“窨井盖安全问题不仅给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而且损坏窨的井盖影响乡容村貌,不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会上,区检察院分管领导卢志红就案件事实、权责认定等发表了意见。各乡镇代表表示将积极履职,全面整改,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近期,黄州区检察院将开展窨井盖安全问题“回头看”行动,确保公益诉讼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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