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县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株洲县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18年7月17日至9月20日对县林业局(含森林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11月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林业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6个方面15类问题,并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县林业局党委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担当,切实履责
巡察整改既是责任书,也是军令状。县林业局认真落实党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切实推进巡察问题整改。
(一)提高站位,统一认识。局党委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议(2018年11月14日、2019年1月2日)、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18年11月20日)和1次巡察整改动员会议(2018年11月13日),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部署,统一思想和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县林业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彭志中任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局党委委员、总工刘军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归口线问题整改。重点加强调度和督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协调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三)严格落实,确保成效。针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6个方面15 项问题以及4条建议,局党委认真分析,分门别类分解整改任务。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问责,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对各责任机构整改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和负责人及时督促问责,建立健全整改台账和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四)强化运用,建章立制。局党委注重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标本兼治解决问题,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既抓好具体事项的整改,又举一反三从根本上、源头上、机制上查找原因,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的“笼子”,提高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二、聚焦问题,狠抓落实
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6个方面15类问题,局党委担当履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48项,目前已有15项细化任务整改到位,33项细化任务整改初见成效需要长期坚持。共新建规定制度3 个,新修订规章制度6 个;全系统清退资金119276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举措不力
问题表现(1):局党委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清退违规发放资金119276元。县林业局机关清退74336元,县森林公安局清退36250元,县凤凰山国有林场清退4800元,县军山国有林场清退3890元。二是进一步强化财经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杜绝资金违规发放和违规超标准接待。
问题表现(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不到位。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各级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整改期间,推动10余起林业重点工作(退耕还林还湿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冬春造林、森林抚育、森林防火、油茶测产、油茶低改、竹林低改、非洲猪瘟防疫、禁毒宣传下基层等)落地生根;并认真传达贯彻了上级经济工作务虚会议精神,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做好2019年度争资引项和服务重点项目等工作,充分发挥在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2.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问题表现(3):局党委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头绪厘得不清,存在党政不分。
整改情况:根据反馈的“会议记录区分不严、过于简单”的问题,建立了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和学习记录制度。整改期间,通过立行立改,工作会议记录本由原来的2个增加到5个,按照整改要求逐一进行完善。一是不同类别的会议或学习记录严格区分,分开记录;二是会议记录项目完备、要素完整,做到真实准确、要点不漏,始终如一。尤其是关于“三重一大”“ 三不一末”的会议记录,全面记录责任分解情况,反映会议全貌。
问题表现(4):局党委对其下属单位管理松散,督促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建立按季开展专项检查制度,重点检查财务工作、日常工作和党务工作。巡察反馈整改期间,开展对下属两个国有林场的党务专项检查1次;立行立改期间,按程序指导县森林公安局成立了中共株洲县林业局第二支部委员会,并通过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选出支委,督促正常开展党建工作。
问题表现(5):凝聚力不够,创新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培养力度。整改期间,推荐了两名年轻技术人员申报林业工程师(中级)职称,推送了两名年轻干部参加全县“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学习,加强了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后备力量储备。二是加强沟通交流。整改期间,召开局党委会4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班子成员谈话1次,就林业项目建设、局机关管理制度、班子成员分工等,进行推心置腹地沟通和交流。三是加强创新意识。以周例会、主题党日、“四学”活动为载体,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全面学习林业业务知识,努力掌握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提高政治理论素养,用新理论、新思想武装头脑,开阔眼界,更新观念,指导工作。
3.坚持民主集中制决策重大事项不到位
问题表现(6):局党委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健全和完善了会议集体决策制度,着重加强“三重一大”等制度的执行力度。整改期间,局党委对“三重一大”事项,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通过召开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依法依纪决策和科学民主决策,优化决策流程,完善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问题表现(7):局党委班子成员参与民主决策积极作为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了民主决策制度。为增强党委会议决策的科学性,所有议程都事先准备,要求局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考核文件要求,按月制定需提交党委会决策事项的计划,列出决策清单后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党委会议的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都要求如实纪录。二是加强了监督检查。局党委每年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和分析评估,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政治理论学习成效不明显
问题表现(8):局党委组织学习不充分。
整改情况:将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特别是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内容。2018年12月25日局党委书记彭志中向县委宣传部的书面述职和12月26日局党委向县委组织部的年度述职,都将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情况作为述职首要内容,接受考核评议,并将在2019年进一步加大宣讲力度,确保每月宣讲2次以上。
问题表现(9):学习效果不理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纪律,落实签到、通报等基本制度,对于无故不参加学习、中途无故离开等纪律松散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巡察反馈会议以来,局周例会和其他专项会议,都由监察室对学习纪律进行监督,会风明显好转。二是使用专门学习记录本。2019年1月2日,向全局党员干部发放会议记录本70个,人手一本,详细做好学习记录,留痕备查。三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在干部选拔任用、重要岗位人事安排、评优评先上将学习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必备条件考虑。2019年1月8日,通过公开民主测评,局机关学习积极性高的10名党员干部被评定为2018年度先进个人,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5.党员教育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
问题表现(10):局党委制定的党员教育学习计划还不细致,联系实际工作不够。
整改情况:局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紧扣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党章、理论、法纪、业务等方面的学习计划。目前,已制定2019年法制建设学习计划,结合宣传林业法律法规,由局党委书记组织5次以上讲法,其他班子成员组织1次以上法制学习。其他相应教育学习计划,正在制定之中。
问题表现(11):部分党员干部仍存有思想认识误区或偏差,对正风肃纪、移风易俗主动性适应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由办公室牵头,督促全系统党员干部签订了《株洲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移风易俗,并接受监督。二是由局监察室牵头,加强对婚丧嫁娶报备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办力度。
6.意识形态建设工作存有不足
问题表现(12):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不深入、不扎实,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投资近4万元在局机关打造了党建立体文化墙,悬挂固定宣传展板60余块,集中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积极组织正面宣传。以局网站、各级媒体、微信群等为载体,宣传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的正面典型。2018年更新局网站新闻62条,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70篇,在县级媒体发表文章50余篇;2019年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浓郁学习、宣传氛围。
问题表现(13):“两学一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开展成效不明显,与工作实际、个人实际联系不紧密。
整改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围绕专题“两学一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组织讨论,紧密结合工作、生活实际,围绕坚守共产党人信念宗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纪党章和积极健康生活方式等问题开展共同研讨。通过学习讨论,敦促干部互相提高思想境界和理论认知,找到自身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党员干部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问题表现(14):利用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各类媒体、宣传阵地加强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引导管理做得不到位,偏重业务一些。
整改情况:加强对局网站、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各类媒体监管,积极引导,组织正面宣传,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目前,局网站每周更新工作动态1篇以上,开展扶贫、党建、禁毒等宣传;每月更新一次政策法规,按季更新一次办事指南,积极开展便民服务。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问题表现(15):局党委重视党建工作不够,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专题讨论未完全按规定要求到位,党员年度教育学习计划不够周密,存在轻党建、重业务情形。在具体抓党建工作方面存在推让现象。
整改情况:局党委督促局属各党支部切实担负起党建主体责任,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理论知识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讲座和研讨相结合,加大学习频次,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原著、悟原理,努力掌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核心要义,真正领会思想精髓,以党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本单位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从根本上扭转重业务工作、轻理论学习的问题。
问题表现(16):局党委对下设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组织、指导、督促不够及时、到位。
整改情况: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建立按季度督查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党务公开、阵地建设,把基层党建纳入年终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整改期间,组织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督查一次,并针对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进行了集中培训。
8.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
问题表现(17):党委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好。
整改情况: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半年至少同分管的党员谈话一次,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指出成绩和不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每次谈话要认真做好记录。二是对于党员反映的问题,一般要有答复,个人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提交组织讨论决定。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员的监督和教育。四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时间,保证不影响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
问题表现(18):党费收缴不规范。存在不按规定月交、不按标准少交的现象,主要为离退休党员。
整改情况:规范党费缴纳。已督促退休支部按月、按标准缴纳党费,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属各党支部党费缴纳工作。
9.人事管理工作不够严谨
问题表现(19):人事、党员档案工作不细致。
整改情况:加强比对和核查,根据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逐一将相关信息更正完善到位。目前,针对本系统2名在职人员的人事信息不严谨的问题,已从人事、编制等方面更新到位。
问题表现(20):选人用人方面程序不到位,集体研究制度执行不到位、政治关口把控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程序。严格执行“三不一末”制度,切实加强局党委班子在人事方面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并以局党委名义印发文件,明确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工和各股室站所负责人的职责。二是加强政治把关。积极主动和编制、人事、纪检部门沟通,明确临聘人员使用标准,对标对表整改到位,并在今后选人用人方面切实加强入口审查。
问题表现(21):单位编制工作执行不到位,存在混编混岗或编多人少现象,如森林公安局核定行政编制15人,目前实际在岗人员9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8人,目前实际在岗人员8人。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解决森林公安局编多人少问题。已向县委组织部申报《渌口区森林公安局执法勤务警员职务职数设置方案》,并向县人社部门申请备案,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5名。该局现在职民警共计12人(巡察期间9人,之后调出1人,新招4人),空编3人,2019年计划招录3人,实行满编运行。二是积极理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编多人少问题。待机构改革后,根据相关要求,制定解决方案。三是认真研究历史遗留的混编混岗问题。能够理顺的马上予以理顺,不能够马上理顺的待机构改革后条件成熟时逐步理顺。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问题表现(22):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已将局机关、森林公安局领导干部在2015年到2018年4月期间违规领取的津补贴,上缴到廉政专户。二是进一步强化财经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杜绝资金违规发放和违规超标准接待。
问题表现(23):公务接待超标准、不规范,接待费报销凭证存在无公函、接待清单现象。
整改情况:重新修订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株县办〔2017〕89号等文件要求,完善费用报销、来客接待及出差规定。巡察整改之后,全局没有发生超标准、不规范公务接待现象。
问题表现(24):执法执勤公务用车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执法大队已停止借用县林科所车辆,其执法办案用车管理,按县公车办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加强国有林场公务用车管理。由分管领导牵头,按季度检查两个国有林场出车登记、定点加油、节假日定点停放、值班备勤报备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局党委反馈情况,对整改不力或不整改的严肃问责。
11.“四风”问题仍未根除
问题表现(2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表态多,具体行动少落实差,问题自查整改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二是加强组织。建立局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负责人组织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责任制。三是全面宣传。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动员,做到人人皆知、全员参与。
问题表现(26):在文风、会风改进方面,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代替文件现象。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潦草,不能完全反映会议全部内容;公文管理不规范,如存在用文件头衔发文却无文号、归档文件有更改、党委、党组文件重叠有重号且无法区分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制度。由分管领导组织按季度抽查,要求会议记录项目完备、要素完整,做到真实准确、要点不漏,始终如一。尤其是关于“三重一大”“ 三不一末”的会议记录,必须全面记录责任分解情况,反映会议全貌。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局里文件行文和存档,严格把关,规范操作。同时,局里由分管领导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核查到位,确保文件行文严肃规范,存档准确及时。
问题表现(27):在制度落实方面,完全落实到位的少,尤其是就餐、签到、上下班等制度执行不好。
整改情况:签到方面,局监察室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反馈,并纳入作风纪律督查内容。就餐方面,严格遵守全县作息时间规定,食堂铁门上锁,未到就餐时间不予开放。上下班方面,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纳入十二分制管理,和绩效考核挂钩,从严处理。
问题表现(28):在党建、业务学习方面,重形式轻效果。
整改情况:创新学习形式。将每次学习内容提前发到内部学习微信群,充分开展提前学习。保证学习效果。责任领读人员提前熟悉学习内容,参加学习人员认真做好笔记,研讨交流学习体会,坚持原原本本学、带着感情学、联系历史学、结合实际学。
问题表现(29):在政务公开方面,如阳光台人员变动后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局阳光台没有及时更新情况,主要包括人员异动、职务岗位变动更新不及时两个方面。2018年8月1日,我局按要求已更新到位。
问题表现(30):在作风纪律督查方面,全年都难以看到一期督查通报。
整改情况:建立局日常督查工作制度。重点检查干部上班、值班是否到岗到位,县十二分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由局监察室按季度印发督查通报,在全局范围公开通报结果并纳入考核。
问题表现(31):“在调查研究方面,个别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不够。”
整改情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领导班子结合分管领域实际情况,年初制定调研计划报批,年中形成调研报告备存,切实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并将调研工作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问题表现(32):在关心干部职工、与干部职工交流联系方面,领导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交心谈话不够,关心干部职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交流。采取“主要领导约谈,分管领导分类谈,业务股室负责同志针对谈、党委和工会同志经常谈”的方式,建立健全谈心交心制度。二是解决具体困难。建立困难党员、职工档案,搞好针对性的帮扶;坚持看望慰问生病住院职工、困难党员职工、军属;关心职工身体健康,做好职工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工作;力求每年为党员、职工办1—2件实事。
问题表现(33):在积极履职方面,***督查力度不够,主动走出去协调联系的少,坐等安排的多。
整改情况:局党委联合纪检组,开展对懒政、懈怠行为的专项治理,对不作为不积极履职等现象,一经查实,严肃问责。
问题表现(34):在服务群众方面不主动,如退耕还林等惠农资金发放安排不及时,宣传、监管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通过更新局网站办事指南、完善《惠民政策一本通》、开展网格走亲等形式,提高群众对林业项目惠农资金的知晓率。二是加强监管。把退耕还林、公益林资金发放纳入全县“三十”民生实事工程,按时按要求落实到位。
问题表现(35):存在工作激情、干劲不足。
整改情况: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谈心提醒等多种方式,针对少数班子成员存在的该方面问题,列出清单,按销号制管理,督促整改到位。
问题表现(36):“另一方面存在享乐主义思想倾向。”
整改情况:积极纠正在公务消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方面存在的享乐主义思想倾向。
问题表现(37):“公务接待方面,林业局机关虽然建有食堂,但近年来在食堂外用餐次数仍然较多,有超标准接待、公款吃喝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退了超标准接待费用。森林公安局2016年8月31日陪同人数超标,超陪同人数4人。2018年11月13日,已由陪同就餐人员4人清退超陪同人员就餐餐费480元(120元/人)。二是建章立制。由分管领导牵头,按季度在局机关、二级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公务接待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整治结果予以公示并纳入年终考核。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纪律规矩意识不强
问题表现(38):批评与自我批评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建立良好的制度机制。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述职、评议制度。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成效纳入考察党员干部“德”的主要内容。
问题表现(39):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了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落实重大事项报告的主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了自觉性,并明确把家庭、婚姻、住房、婚丧嫁娶等方面,作为落实报告制度的重点内容,坚决落实到位。
问题表现(40):存在正常的同志关系庸俗化个别现象。
整改情况:严明纪律。工作人员之间一律不准使用庸俗称呼,坚决纠正“四风”在称呼上的不良表现。
问题表现(41):林业行政执法办案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 加强学习,提升执法能力。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学习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询问技巧、法律文书制作等专业技能。定期评议,规范案卷管理。定期组织人员抽样选择已办结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和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认真查找出问题与不足之处,提高案卷的整体质量。
问题表现(42):规矩意识存在偏差,执纪不严。如林业局2016年10月、11月的3次餐费报销***明细中就含有“麂子肉或田鸡”野生动物类菜品,存在与其自身监管执法工作职责相违背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到位。督促相关责任人缴纳餐费报销中 “麂子肉或田鸡”野生动物类菜品费用。二是加强监管,举一反三,开展“强意识、守规矩、严队伍、比作风”专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规矩意识存在偏差,执纪不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3.日常监督管理相对薄弱
问题表现(43):局机关管理制度不完善,局机关管理制度目前还是2016年制定的,没有及时更新、完善。
整改情况:在2016年1月开始实施的《株洲县林业局机关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巡察期间,按照立行立改要求,已制定新的《株洲县林业局机关管理制度》。
问题表现(44):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如考勤、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完善了考核制度。把考勤、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引入目标考核,平时加强检查、监督,年终考核与绩效挂钩。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4.领导干部清廉意识不强
问题表现(45):局党委以及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局机关仍然存在滥发津贴补助、公款吃喝现象,公务接待不够规范,林业建设项目资料不齐全,存在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自纠,清退了违规发放的津贴补助。二是加强财务制度管理,杜绝公款吃喝、不规范公务接待等违规违纪行为再次发生。三是加强林业项目管理。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完善林业项目审批制度;坚持政务公开,对造林补贴、森林抚育等林业项目的指标任务和补助发放,在局网站等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和纪检组沟通,按年度列出清单,报告各类林业项目和资金的相关情况。
问题表现(46):有独立财务核算的下属二级机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自律意识也不强,林业局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县森林公安局从2018年5月1日起,因工作需要,已聘请体制外的会计人员做账,并签订《聘用合同书》,就聘用期限、报酬、责权等事项进行明确。二是县林业局党委切实加强对森林公安局的财务指导,按季度开展财务专项检查,防止类似事件反弹。
15.落实“两个责任”不力
问题表现(47):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局党委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委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局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4次,根据林业部门特点,确定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三是深入开展以党风党纪为重点的廉洁从政教育。结合立业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
问题表现(48):“监督责任”没有完全到位,林业局党委主动联系纪检组工作不够,重大事项也没有主动有效报备,邀请纪检组参加局党委有关会议不够主动,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有重事前监督、重会议强调,轻事中管理、事后监督现象。
整改情况:健全和完善了报备制度。主动积极联系纪检组,将 “三重一大”、个人重大事项、节假日用车、婚丧嫁娶、林业项目等方面纳入报备范围,切实杜绝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开展专项检查。积极配合纪检组,紧扣林业项目资金监管工作,就群众反应较大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三、立足长远,巩固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全县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局党委坚持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整改任务的,按照既定的目标和措施,不放松、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列入常态。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推动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局党委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渌湘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党委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7618183;邮寄地址:株洲市渌口区林业局(邮编412100),电子邮箱:446140875@qq.com。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