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宝应县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环保部、省环保厅、扬州市环保局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新要求,强化核技术利用行业从业人员法规意识,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县核技术利用行业的辐射安全水平,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扬州市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宝应县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实施方案》(详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切实做到宣贯方案全覆盖,宣贯培训全覆盖,宣贯工作实施全覆盖和落实“两个杜绝”全覆盖。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抄送:扬州市环保局、县卫生局、各镇政府、经济开发区
宝应县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
核技术利用实施方案
为落实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新要求,强化核技术利用行业从业者法规意识,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县核技术利用行业的辐射安全水平,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4]297号)和扬州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扬州市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实施方案》(扬固[2015]8号)文件要求,我县将组织一次大规模的核与辐射安全法规宣贯活动,切实提高核技术利用行业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敬畏意识和守法意识。专项行动做到“两个全覆盖”,即覆盖全体持证单位,覆盖所有持证的骨干人员,努力实现“两个杜绝”,即达到杜绝行业弄虚作假,杜绝行业违规操作的宣贯目标。
依据国家和省、市统一要求,制定我县实施方案。
一、宣贯对象
宝应县内除环保部、省环保厅发证以外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所有持证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单位的所有骨干人员(班组长以上)。
二、宣贯内容和教材
统一采用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制的案例剖析教材和辅导材料,以核与辐射安全法规及核安全文化基本要求为核心,以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行为为重点开展此次核安全文化推进宣贯活动。
三、宣贯的分工和方式
(一)宣贯分工
采取各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宣贯,宝应县环保局重点宣贯的原则:
1、宝应县环保局负责全县核文化宣贯方案的制定、负责县内除环保部、省环保厅发证以外的所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单位核安全文化宣贯,并对持证单位的宣贯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2、各持证单位负责组织对本单位从事辐射工作的骨干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核安全文化宣贯工作。
(二)宣贯方式
一是利用监管人员培训班做好宣贯培训准备。积极组织全县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活动,主动接受各类宣贯培训,提升环保部门监管人员自身的核安全文化水平,努力成为宣贯工作的培训教员,提高核安全文化宣贯成效。
二是利用专项会议做好宣贯“两个全覆盖”。县环保局举办宣贯会,对核技术利用持证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辐射安全负责人进行专项宣贯,明确法人代表为本单位辐射安全工作责任人,落实“两个杜绝”责任制。
三是利用日常监督检查做好宣贯实施。安排专门时间对监督单位的骨干人员开展现场专项培训。
四是利用企业内部培训做好自身宣贯。各持证单位根据“两个全覆盖”的宣贯要求,利用内部业务、安全培训的机会,对本单位从事辐射工作的骨干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宣贯。
四、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宝应县核技术利用单位核安全文化宣贯工作的开展,成立宝应县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领导小组,傅阳任组长,袁浩、陆军、张广才、郑晓红、吉文锦、刁荣明为组员的宣讲督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宣贯工作,编制宣贯方案、总结报告等重要文件,参与对教员、市发证单位的骨干人员的宣贯。
五、工作进度安排
按照扬州市环保局制定的《扬州市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实施方案》进度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推进宣贯工作。
(一) 计划筹备阶段(2015年3月)
制定《宝应县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实施方案》上报市环保局。同时向各相关企业发文部署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照县环保局制定的宣贯实施方案,签订辐射安全责任书(附后),于3月20日前一并报县环保局固核科。
(二) 实施阶段(2015年4月—5月)
相关企业按照拟定的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宣贯,各持证单位根据宣贯实施方案,组织并完成对本单位骨干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宣贯,建立落实“两个杜绝”的责任制。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5年6月)
第一步,监督检查(2015年6月)。
县环保局根据对核技术利用单位核安全文化宣贯情况,总结核安全文化宣贯的成绩,剖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下一步完善措施。适时结合监督检查安排,对各持证单位宣贯实施效果和核安全文化培植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宣贯活动中好的做法进行推广。
第二步,总结(2015年6月底)。
6月30日前完成宣贯工作总结,总结我县核技术利用方面的核安全文化宣贯活动经验和成效,并对各相关企业宣贯工作进行通报,形成核技术利用核安全文化宣贯专项总结报扬州市环保局
***:1、辐射安全责任书
2、参加本次核安全文化宣贯活动的单位名单
***1:
辐射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落实核技术利用企业的辐射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我省核技术利用企业的辐射安全水平,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令第449号)的有关规定和《江苏省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实施方案》(苏环办〔2014〕297号)的要求,
承诺:
一、单位负责人 (职务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为本单位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人。
二、设置专职机构 (机构名称)或指定专人 (姓名)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
三、单位根据“两个全覆盖”的宣贯要求,利用内部业务、安全培训的机会,对本单位从事辐射工作的所有骨干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宣贯,建立落实“两个杜绝”的责任制。
四、在许可规定的范围内从事辐射工作。
五、健全安全、保安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并采取措施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将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
六、建立放射性同位素的档案,并定期清点。
七、指定专人 (姓名)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保管工作。放射性同位素单独存放,不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等物品混存。确保贮存场所具有有效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泄漏的安全措施。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及时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八、保证辐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并确保这些设施正常运行。
九、发生任何涉及放射性同位素的转让、转移行为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十、在运输或委托其他单位运输放射性同位素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并有专人押运。
十一、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放射性废物或及时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
十二、对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和应急响应等知识的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十三、每年对本单位辐射工作安全与防护状况进行一次自我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估报告报省级环保部门备案。
十四、建立辐射工作人员健康和个人剂量档案。
十五、认真履行上述责任,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行为,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有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单 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2:
参加本次核安全文化宣贯活动的单位名单
单位名称 | 编号 | 单位名称 |
宝应县人民医院 | 32 | 宝应县夏集镇中心卫生院 |
江苏兴洋管件股份有限公司 | 33 | 宝应县氾水镇中心卫生院 |
扬州高得宝瓦斯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 34 | 宝应县望直港镇中心卫生院 |
扬州高立达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35 | 宝应县黄塍镇卫生院 |
江苏成华能源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36 | 宝应县山阳镇卫生院 |
扬州华宇管件有限公司 | 37 | 宝应县安宜镇沿河卫生院 |
江苏正帆华东净水设备有限公司 | 38 | 宝应县安宜镇中港医院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 39 | 宝应县柳堡镇芦村医院 |
扬州晨光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 40 | 宝应县泾河镇黄浦医院 |
江苏玉华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 41 | 宝应县夏集镇子婴医院 |
森萨塔科技(宝应)有限公司 | 42 | 宝应县氾水镇韦镇医院 |
江苏苏美达车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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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凯翔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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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扬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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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南木业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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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扬重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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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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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安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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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仁德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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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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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博爱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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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第二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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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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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泾河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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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曹甸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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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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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射阳湖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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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广洋湖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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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鲁垛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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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小官庄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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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柳堡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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