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劳动合同法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
我市《劳动合同法》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规范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成为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各级人社、工会、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出台政策,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通过宣传、执法与司法的联动,有效规范了劳动关系,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市劳动用工环境的优化。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发现诸如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用工不规范、欠薪等问题亟待解决。 一、《劳动合同法》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差不齐。大中型企业劳动用工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工资支付和社保缴纳基本实现了按时、足额、规范的要求;建筑、餐饮、酒店、服务等员工流动性强的行业以及中小型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有些劳动合同流于形式,没有实际的约束力。工资支付以及社保缴纳在规范性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这部分企业认为签订劳动合同会增加企业的法律责任和人工成本,签订劳动合同的积极性不高。 (二)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突出。一方面,建筑行业非法转包的问题非常普遍,多数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不明确,工资拖欠问题一旦发生,很难解决。另一方面,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维权意识薄弱。一些企业、包工头只与农民工口头约定施工内容以及薪水标准,当工资拖欠问题发生时,农民工举证困难,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劳务派遣配套政策不完善,监管难度大。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条款缺少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一些企业利用法律漏洞规避责任,以劳务外包、项目承揽的形式使用劳务派遣工,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使用长期工,造成劳动者权益的损害。对劳务派遣机构监管的配套政策不到位,约束力不强,给许可监管造成了困难。 (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薄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任务重、人员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对外服务场所场地、设施有待完善,执法检查经费、车辆得不到有效保障。有些地方将低廉劳动力成本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对劳动者权益重视不够,增加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难度。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将《劳动合同法》宣传普及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介开展《劳动合同法》专题宣传,逐步扩展法律宣传的覆盖范围。针对用人单位、劳动者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举办相关的法律培训,帮助、引导用人单位运用法律规范劳动关系,解决劳资纠纷。继续推进以宣传为先导的服务型执法以及仲裁员联系企业制度,逐步提高各类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增强规范用工的自觉性。 (二)切实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仲裁机构建设。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人员编制,以缓解执法机构力量薄弱的现状,并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改善基层机构对外服务的场地、设施。进一步整合基层机构的工作职能,优化服务项目,推广便民措施。对执法、仲裁人员进行系统培训,针对实际问题、典型案件,组织开展相关的学习、研讨,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实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部门协作。针对在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务派遣机构监管、违法案件查处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领导,推进部门协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对重点工作、难点问题统一研究、部署。通过部门协作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四)充分发挥“红黑榜”平台作用。利用我市建立的“红黑榜”制度,以规范劳动用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向社会公布红黑榜企业名单。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企业和经营者,通过列入“黑榜”促使他们进行守法、诚信经营,促进劳动法规的落实。对模范执行《劳动合同法》的企业及法人进行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