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接受监督省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2005年,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加强常委会的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自身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为促进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向省委提出了开展督查工作的建议。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全省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总结了经验,查找了工作中的问题,写出了督查报告,省委印发了这个报告。常委会还适时召开了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以中央9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交流了各级人大常委会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和经验,分析了人大工作和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了解决的措施。省委主要领导到会,对各级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改进工作、围绕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这个大局依法行使好各项职权提出了要求。这次会议对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常委会机关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精心组织了3次法制和经济知识讲座,使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提高了依法履职的能力。常委会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和创新,制定了《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法官、检察官任前公示暂行办法》、《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等41件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推进了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常委会注重发扬求真务实之风,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密切与各地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联系,常委会负责同志多次深入基层,召开代表座谈会,直接听取代表意见,及时解决基层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恢复了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