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积金通字〔2020〕91号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取消单位开通住房公积金网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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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3日发表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关于“全力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营商环境,全力激发市场活力”部署,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切实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办事。经研究决定,取消单位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功能时间限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单位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功能6个月时间限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在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即可申请开通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功能。
二、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17〕58号)第二条同步废止。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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