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旅游局,高区、经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局),市直各旅行社,导游服务中心: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现将2009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1、市旅游局负责全市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
2、年审以旅行社或导游服务中心为单位,各单位指定专人员负责组织好本单位导游人员的年审资料,上交市旅游局年审。
3、对导游人员个人申请年审的不予办理。
二、年审范围
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导游证(IC)卡的导游人员。
三、年审内容
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除符合免培训人员条件,必须参加年审培训,完成规定培训课时且考试合格。
四、考评内容和标准
1、考评的内容包括导游人员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扣分、接受行政处罚和表彰情况、游客反映等情况。考评等级设定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2、年审标准:一次扣分达到10分的,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暂缓通过年审;一次被扣8分的,全行业通报;一次被扣6分的,警告批评。
3、通过年审的,年审信息将输入导游IC卡,该导游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暂缓通过年审的,暂缓期间,不得继续从事导游工作,不能办理导游证的调动、变更及补证手续。经培训并通过整改办理年审后方可重新上岗。
5、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不得从事导游工作,各旅行社均不得聘用带团。
五、年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0年5月10日至5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16:30,休息日除外。
5月10日3家出境组团社;
5月11日许可证编号:L-SD-10001至L-SD-10030 ;
5月12日许可证编号:L-SD-10031至L-SD-10060;
5月13日许可证编号:L-SD-10061至L-SD-10090;
5月14日许可证编号:L-SD-10091至L-SD-10094;
5月17-20日导游服务中心
(二)地点:文化中路86号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旅游局窗口。
六、年审资料: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认真组织落实,依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对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准备好参加年审导游人员的有关资料。卡内信息有问题的同时填写《山东省导游员(申请)登记表》及补卡需提供材料。
(一)旅行社专职导游人员的上报资料:
1、以旅行社为单位填报《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并将电子版发邮箱:whjh1289@163.com;
2、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中2009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
3、导游证(IC)卡。
(二)导游服务中心兼职导游人员上报资料:
1、以中心为单位填报《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并将电子版发邮箱:whjh1289@163.com;
2、与导游服务中心签订的协议原件;
4、导游证(IC)卡。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