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等有关规定,2020年以来,我市有4家民间融资机构、1家小额贷款公司注销业务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威海市文登区恒裕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威海市文登区恒裕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注销威海市文登区恒裕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的批复》(鲁金监字〔2020〕124号),依法注销威海市文登区恒裕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业务许可证号:106****14024。
(二)威海市环翠区会英楼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威海市环翠区会英楼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注销威海市环翠区会英楼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的批复》(鲁金监字〔2020〕128号),依法注销威海市环翠区会英楼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业务许可证号:106****14021。
(三)威海高区百纳民间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经威海高区百纳民间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注销威海高区百纳民间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的批复》(鲁金监字〔2020〕225号),依法注销威海高区百纳民间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业务许可证号:106****14005。
(四)威海市环翠区金猴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威海市环翠区金猴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注销威海市环翠区金猴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的批复》(鲁金监字〔2020〕226号),依法注销威海市环翠区金猴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业务许可证号:106****14001。
(五)威海市文登区创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经威海市文登区创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取消威海市文登区创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的通知》(鲁金监字〔2020〕219号),依法注销威海市文登区创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号:鲁102019008。
现予以公告。
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