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规范燃香活动的通知
各村 (社区)、镇直属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燃香工作,充分认识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必要性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秩序
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秩序,是文明传播宗教文化、保护文化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需要,是维护宗教旅游场所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和健康的需要,关系广大游客的切身利益,关乎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全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领导有关指示精神,深化对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按照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相统一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协作,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监管工作,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二、加强市场监管,切实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
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规范管理,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文明、安全、健康、环保的旅游环境。一是把好准入关口,实现香烛市场主体规范发展。要建立无照经营查处规范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香烛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香烛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香烛市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二是加强市场巡查,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按照科学、合理的布局设点经营香烛。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销售、使用香烛的宗教、旅游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实施重点检查,督促销售者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等制度,健全香烛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严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宗教旅游场所用香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不合格香烛产品要立即责令退市,防止不符合国家生产标准、非正规厂家生产的、污染严重的香烛销售,及时消除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规范香烛经营行为。要积极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专项治理和联合检查,强化旅游市场监管执法,严肃查处香烛销售中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各种名义诱导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的行为,从根本上杜绝强拉或诱导游客和信众花高价烧高香现象,切实规范香烛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长效机制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各职能部门要相互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开展联合执法,实现资源共享,努力完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 三是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要以落实监管责任为重点,着力完善市场巡查制、市场预警制等监管方式,明确监管责任和监管范围,细化日常巡查任务和巡查标准,不断推进燃香活动监管执法职能到位。要以提升监管效率为重点,大力推行香烛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诚信经营的要扶持和鼓励,违法失信的要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加强监管,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退出市场。要以完善监管手段为重点,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完善信用档案,借助舆论手段和社会信用,加强对香烛经营者的规范和引导。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要以加强社会参与为重点,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销售宗教旅游场所用香的经营者强化守法经营理念,积极开发安全性高的环保型香烛产品,自觉规范香烛销售行为。大力倡导环保燃香、文明燃香理念,引导信教群众、香客、游客增强环保意识,主动抵制伪劣香烛,使用环保、安全、合格香烛,同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抵制强拉或诱导高价烧香行为。要充分发挥 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销售劣质香烛产品、强买强卖香烛产品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