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职工王玉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的公告84526715defd4453974498ea1337ed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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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1日发表
南通金土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王玉军因工受伤,经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核准,伤残等级为捌级。因通过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苏0599劳鉴工初〔2021〕1335号,现予以公告,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苏州市桐泾北路11号)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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