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受理编号d2ln20)整改结果公示
苏家屯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五批
(2022年5月19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1 | D2LN202****80109 | 沈阳市苏家屯区孔雀山路孔雀城开发商盗采地下水为小区居民供水,且水质重金属锰超标15倍。 | 苏家屯区 | 2021年4月19日,苏家屯区政府组织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现场调查。本案与第七批、第八批、第十批、第十二批案件重复。经查,投诉水厂为沈水新城自来水厂,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胡家甸村。沈水生态科技创新城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4月在沈水街道胡家甸村西自行建设自来水厂,为孔雀城小区居民供水,无取水证。对于其未经批准擅自取水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已于2020年11月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出具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等整改意见。但因为该小区住户较多,为保障居民用水,故水厂未关停,并有临时供水车提供居民用水。为彻底解决孔雀城饮水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协调市水务集团和华夏集团推进自来水并入市政管网工作,该工程目前已进场组织施工,计划2021年8月底前竣工。并网后原供水水源不再使用。根据区卫健局提供的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其中锰(<0.1mg/L,标准限值不得超过0.3mg/L)、铁(<0.3mg/L,标准限值不得超过0.5mg/L)等指标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4月20日,对用户家自来水进行了感观四项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 部分属实 | 经苏家屯区政府多方协调,对孔雀城地区实施管线接驳工程,已于2021年9月30日接入苏家屯区市政水源(大伙房水库)并通水运行,同时停用自备取水井。 | 无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苏家屯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8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苏家屯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62175128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芙蓉北街1号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