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实有市场主体超421万户
4月18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今年一季度,受各种利好政策驱动,云南省投资创业热情提升。截至3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421.58万户,较2021年底净增10.61万户,同比增长18.24%,超年均计划增长率5.31%,市场主体呈加速发展趋势。
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岗位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自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以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把推动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作为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工作,持续深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2021年7月以来,全省共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33.3万件,惠及新设市场主体30.55万户;同时,深化推进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持续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继续推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一照多址”改革试点、市场主体地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集群登记注册“一址多照”试点,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与公安部门协同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实体公章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3月全省上线,实现企业通过微信小程序便捷领取使用电子印章。
此外,持续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在昆明市试点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化审批,申请人自行登录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提交个体工商户开办申请,系统自动审批、无人工干预,及时快速领取营业执照,在试点基础上,年内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截至3月底,全省个体工商户总量达326.26万户,较2021年底净增9.05万户,同比增长38.89%。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实行全流程、全环节智能化登记确认,简化登记程序,减少人工干预,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截至3月底,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有市场主体突破30万户、达30.92万户,较2019年8月30日挂牌成立前增长32.5%。
为促进市场主体加速增长,我省采取有效举措,全面保障《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顺利实施,全面推行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充分保障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有效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落实《条例》新设立的“歇业”制度,全省办理“歇业”登记278户,着力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全力推进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会同云南省税务局深化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一季度,全省核准简易注销9042户,占同期注销总量的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