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改革局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29日发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结合“放管服”改革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的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由审批改为备案。对审批改为备案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区发展改革局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及时认领粮食收购企业,完成备案流程。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全面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推广使用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5 00:43: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