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9号,***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见***)要求,现就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以下简称内控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扎实做好2021年度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把内控建设作为单位“一把手工程”来抓,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严格按照财会〔2022〕9号文的要求扎实推进2021年度内控报告编报工作。
(一)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按照“统一部属、分级负责、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区属各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汇总,非垂直管理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市级垂直管理部门由市直部门汇总本系统情况统一报送。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扎实推进内控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
(二)各部门、各单位应认真开展内控报告审核和检查工作,并在内控报告中填报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控报告不得汇总上报。各部门应对及所属单位的内控报告进行审核,并抽取不少于5%的所属单位(计算不足1家的按1家计),对内控报告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控报告材料的规范性、上下年数据变动合理性、业务数据的准确性、数值型指标的合理性等内容,不断提高内控报告质量。审核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内控报告与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三)各部门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本部门内控报告的专题分析和成果应用,总结内控报告应用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报送典型案例,深入挖掘内控报告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提升内部控制工作成效。针对内控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应当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二、编报方式
(一)网站地址及登录账号。2021年度内控报告采用网络版方式进行编报。各单位通过外网使用IE、Firefox(火狐)、360极速模式等主流浏览器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广东)”(https://czbb.czt.gd.gov.cn:9797/),开展编报工作。
填报单位登录账号为:“9 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统一信用代码取 9到 17 位)”+“@NKBG”;如单位有汇总节点(只要有下属单位就应进行汇总),汇总单位账号为“9 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统一信用代码取 9 到 17 位)”+7+“@NKBG”。所有账号首次登录的密码均为 GDNKBG@2021(首次登录后均需修改密码后方能使用)。如账号不能顺利登录,可申请加入“粤政易”“黄埔区内部控制报告群”进行处理,入群后请及时修改群备注名称。
(二)保密安全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重视内控报告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信息,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内控报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密脱敏处理;涉及的敏感信息,应当通过单机版软件填报,并通过光盘等介质离线报送;严禁报送***信息。确实不适宜通过网络版报送的单位,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再单机版软件编报。
三、编报时间安排
区属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在“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广东)”中完成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在“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广东)”中上传汇总内控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各部门内控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一)内控报告编报培训。为做好 2021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培训,对内控报告编报工作相关要求进行重点讲解。培训采取视频方式,参训人员可登录(https://jdw.h5.xeknow.com/sl/1vVv8n)参加编报培训。
(二)关于内控报告审核工作。区财政局将采取线上审核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直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开展核查,重点关注内控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确保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三)联系方式。为做好沟通联络工作,请各单位联络人6月2日前加入粤政易“黄埔区内部控制报告群”。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