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清废行动西安在行动
今年5月初,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陕西省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黄河流域陕西段“清废行动”正式启动。闻令而动,西安市为严厉打击黄河流域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成立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为组长,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为副组长,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黄河流域“清废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印发了《西安市2022年度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西安市渭河干流及主要支流西安段沿岸、石川河西安段沿岸向陆地各延伸10公里范围内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混合垃圾)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进行全面整治。
近日,西安市黄河流域“清废行动”领导小组成立两个督导组,分别对周至县、临潼区、高陵区、未央区共计21个点位进行了督导检查。
在未央区检查时,督导组听取了未央区推进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的整体进展情况汇报,表示充分肯定的同时,督促未央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及时研究部署,密切协调配合,严格落实各项责任,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督导组检查发现4个问题点位存在就地掩埋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情况,督导组现场叫停,并移交属地区县政府,要求严格按照标准推进整改,将生活垃圾按照规范转移至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堆肥厂等进行妥善处理、利用,建筑垃圾按规范要求转运至特定垃圾消纳场贮存或施工工地作地基、回填用,坚决杜绝一埋了之、虚假整改的情况发生。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督导组对各区县推进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西安市2022年度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现场核实问题要找准点位,推进整改要高标准严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问题点位整改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开展全方位自查,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按要求填报备案,并积极推进整改。三是按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对立查立改类问题要确保在7月20日前整改完毕,对非立查立改类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倒排工期,严格标准,确保在10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下一步,西安市黄河流域“清废行动”领导小组将持续加强对各区县问题点位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