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6月23日至6月24日作出的环境影响登记表批复的公告
关于2016年6月23日至6月24日作出的环境影响登记表批复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时间 |
1 | 广东任我通汽车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 | 广东任我通汽车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工业园科技区四路1号之二 | 2016.6.23 |
2 | 佛山市顺德区潘祥初级中学项目 | 佛山市顺德区潘祥初级中学 | 光华良均中路5号 | 2016.6.23 |
3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光华幼儿园项目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光华幼儿园 | 光华村西城庙街 | 2016.6.23 |
4 | 广东自然涂化工有限公司 | 广东自然涂化工有限公司 | 杏坛工业园C区科技二路6号 | 2016.6.24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顺德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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