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顺德新城创智城片区横二路以北大学路以西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挂牌竞买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公开挂牌竞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图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33111-002 | 佛山市顺德区顺德新城创智城片区横二路以北、大学路以西地块 | 118149.75平方米(其中A区面积:26542.73平方米;B区面积:30448.09平方米;C区面积:22095.75平方米;D区面积:23157.87平方米;E区面积:15905.31平方米) | A区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文体娱乐用地,B、C、D区为商务金融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E区为公园与绿地; | 总容积率约≤3.44(其中A区容积率≤2.5,B、C、D区容积率≤4.5) | 总建筑密度≤28.04%(其中A区建筑密度≤25%,B、C、D区建筑密度≤35%) | 总绿地率≥29.17%(其中A区绿地率≥30%,B、C、D区绿地率≥35%)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务金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40年,文体娱乐用地40年,公园与绿地50年 |
其他土地使用条件详见顺规条件(2014)813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二、挂牌地块的竞买起始价为人民币69193万元,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不得小于人民币500万元。挂牌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3838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上午9时正。
三、挂牌时间安排:
(一)挂牌公告期: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9月5日。
(二)挂牌时间:2014年9月6日至2014年9月16日上午10时正止。挂牌人将于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分在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场挂牌会议,挂牌人在现场为申请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及接受报价。
(三)挂牌现场竞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转入现场竞价程序,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竞价结束。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与本次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地块挂牌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开发建设要求:
(一)本宗地必须按照顺规条件(2014)813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佛山市顺德区顺德新城创智城片区横二路以北、大学路以西地块投资建设协议》的要求实施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全部工程竣工并申请竣工验收。
(二)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0天内,竞得人须向顺德区智德投资有限公司按宗地面积缴纳每平方米300元人民币作为建设履约金。
(三)自土地交付之日起4年内,竞得人须引入一个由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发起成立、有十五年(含)以上产学研经验的研究院所属的分支机构、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机构”,以大学同意成立该研究院的相关文件、该研究院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首次发证时间、该研究院与顺德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为准,由顺德区智德投资有限公司予以认定)进驻本项目(以竞得人与符合上述条件的研究机构签订的进驻本项目的协议书为准)。
(四)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竞得人须将1家由“985工程”重点大学发起建立的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或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中心”,以大学或大学已成立的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同意成立该中心的相关文件为准)引进至顺德范围内(以中心注册或落户地址为顺德为准,具体以注册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等登记证书为证明材料)并进驻本项目(以竞得人与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心签订的进驻本项目的协议书为准)。
(五)研究机构、中心及其合作引进项目必须在本项目内占用的建筑面积合共不少于20000平方米(以研究机构、中心及其合作引进项目与竞得人签订的进驻场地使用协议书为准)。
(六)竞得人完成本条第(三)、(四)点约定后,方可办理本项目内全部建筑的预售和销售手续。
(七)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年内在顺德范围内累计完成技术成果转化10项、累计引进孵育企业100家、累计引进加速企业10家、累计引进重大项目2项、累计引进高端人才300人。
(八)竞得人须按规定建设出让宗地中的E区部分,作为城市道路(含地下公共车行道)使用的须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和修建,作为公共开放空间使用的须按城市标准设计和修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4年内,本项目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竞得人须将E区广场用地产权(含地下空间)及其地上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E区广场用地产权(含地下空间)及其地上设施的移交政府前,竞得人办理本项目内建筑的预售和销售手续不受限制。
(九)竞得人须在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将该地块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中心、社区警务用房、电信端局等产权全部无偿移交大良街道办事处或其指定的相关部门。本项规定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相关约定,若竞得人未按规定移交上述产权和设施的,政府部门有权不予办理涉及该地块的相关审批手续,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竞得人应按《佛山市顺德区顺德新城创智城片区横二路以北、大学路以西地块投资建设协议》的要求缴纳建设保证金,未能足额缴付出让价款、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及建设履约金的,国土部门不予受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申请。
(十一)竞得人注册地址若不在顺德区,应自地块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将注册地址迁入顺德区大良街道,否则政府相关部门有权不予办理本地块相关手续,并且由此所引起的损失和责任由竞得人自负。
竞买申请人若于竞买申请时申报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受让地块的,申报须包括新公司股东构成(申请人须为股东之一)、出资比例及成立时间。
(十二)有关本宗地开发建设的具体要求详见《佛山市顺德区顺德新城创智城片区横二路以北、大学路以西地块投资建设协议》,该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六、交地时间、交地标准和土地出让金缴付要求:
交地时间: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交付土地。
交地标准:由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负责按以下条件交付土地:
(一)土地平整至现状。
(二)通道:已通临时道路;地块周边规划市政路由政府按建设计划推进建设。
(三)通电、水:已通施工临时用电、用水。
(四)地块的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电视等由竞得人根据城市管网现状向有关部门申请,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土地出让金付款方式: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按成交价款的50%向出让人支付首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于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间要求: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佛山市顺德区顺德新城创智城片区横二路以北、大学路以西地块投资建设协议》。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采用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公开挂牌竞买的方式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缴纳成交地价款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外,还另须按规定向政府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契税、印花税缴纳要求: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顺德区财税局驻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契税业务窗口办理相关的契税涉税事项。具体请咨询区财税局相关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757-22836856欧阳***或0757-22836855区先生)。
九、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可通过互联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获取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本次公告后至挂牌现场会开始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竞买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有意竞买人密切留意。
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联系电话:0757-22836778、22836224、22836255、22836256
联 系 人:何先生、梁先生、欧阳先生、胡先生
传真号码:0757-22836252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TD2014(SD)XG018号挂牌文件.pdf
***1-2[顺规条件(2014)813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pdf
***1-3(宗地图).pdf
***1-4(佛山市顺德区顺德新城创智城片区横二路以北、大学路以西地块投资建设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