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出纳私挪75万多元资金***输光
今年12月5日,顺德均安镇某海鲜酒家负责人来到均安派出所报案称:其单位女出纳陈某(24岁,均安人)利用职务便利,自2005年9月至2006年11月17日期间挪用单位资金共计751046.77元,现陈某手机关机,不知所踪。
接报后,均安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据事主反映,从11月25日起,相继有不少客户致电其讨要货款,这让事主莫明其妙,因为按照正常情况,这些货款早就应该由出纳陈某汇给客户付清,后经翻查底单数据资料,事主才发现单位资金已被出纳挪用。
由于该女出纳尚未知道已经“东窗事发”,于是在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后,民警于12月8日让事主以商量事宜为由将女出纳陈某约到一针车行,并抓住时机将陈某抓获归案。经查证,嫌疑人陈某由于沉迷***,为筹集赌资,于是利用自己担任出纳的工作便利,采用做假报表、私吞货款以及在应开支的款项内拿取等方式挪用单位资金75万多元,并将全部资金***输光。
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