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顺德区第四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人社局、卫生局下发的《佛山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佛人社〔2013〕318号)规定,经现场核查及核准,顺德区口腔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具备医疗(门诊)、广东同江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机构具备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现拟定为2015年第四批定点医疗机构并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
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局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结果进行处理。
公示时间:从2015年11月27日起至2015年12月3日止
受理单位: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4楼
邮政编码:528333
电 话:22835808、228355823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7日
***:
2015年顺德区第四批定点医疗
机构名单
一、顺德区口腔医院
二、佛山市顺德福盈护理院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顺德区北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康门诊部
五、广东同江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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