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乐安居均安镇天湖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耆乐安居”-均安镇天湖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矶头股份合作经济社,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 约134万元 ,工期:120日历天 。
工程概况及内容:本佛山市顺德区,建筑面积497.45m2;层数 :二层+梯房,建筑总高为12.5米,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最大跨度5.55m;主要工作包括: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3.2.1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
注: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的信用等级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但最终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相关系统核查的结论为准。
3.2.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3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3.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包括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未被锁定。
3.3.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3.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5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补充:
(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均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2)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2月份或以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3.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同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同期进行的多个招标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招标项目(包括本招标项目在内)的投标均中标(或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招标人只能按照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其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发出的原则来确定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如果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本招标项目发出的,则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即: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及时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4诚信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2日,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均安网站栏目自行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逾期将不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9时30分,地点: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安分中心会议室(地址:均安镇永安路1号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担保金的金额:人民币26000.00元。
6.4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顺德区人民政府网均安网站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矶头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189****5280
地 址:顺德区均安镇
邮 编:52832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
电 话:0757-2266228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5518971
2020年11月9日
***: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资格审查文件、图纸、投标报价函等)
工程资料***.zip
工程保证金托管资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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