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专报37期我区扶持残疾人发展个体种养业成效显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绩效预算工作报道
第37期
三水区财政局编 2008年7月28日
我区扶持残疾人发展个体种养业成效显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绩效预算工作报道
按照***2008年3月28日的政治局的会议精神,并出台《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全国各地大力扶持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手工业和多种经营,有序组织残疾人转移就业,促进残疾人增加收入。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们利用上一年度征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一定的数额、发展个体经商项目。主要目的是通过开展有偿扶持残疾人发展个体种养工作,首先能有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相对贫困问题,稳定提高其经济收入,逐步缩小弱势群体与其他阶层特别是健全人之间的贫富差距;其次是能不断提高贫困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逐步缩小与社会收入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
一、资金倾斜连年投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近几年我区财政绩效预算工作的试点资金之一,更是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较为关注的公共资金。2005年至2008年,区财政每年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扶持资金50万元开展有偿扶持残疾人家庭发展种养业或个体经商项目。
二、全程***科学监管
为管好、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局在区、镇民政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事前介入,订立项目扶持协议,灌输绩效理念,做到全过程的***管理,认真倾听民意,客观评价,务求在为民办实事的同时,更关注资金使用效果,积极推进我区民政领域绩效预算改革。
(一)提前介入,严格审核。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我们要求各镇残联在4月底前完成有关申请以及初审工作,对有需要的残疾人家庭要求他们填写有关表格和提交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残疾人证、个体工商户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二)抽样、实地调查,确定扶持对象的金额。为确保各地残联上报的资料真实可靠,我们成立了由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各镇残联组成的考察组,对申请人进行抽样、实地调查,按照申请人的口述情况、提交的经营思路以及项目发展的可行性等情况确定拟扶持的残疾人对象名单以及扶持金额。
(三)进行公示。各地对拟受扶持对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结束后无人提出异议的才签署扶持协议,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三、扶持到位成效显著
自2005年至今,区政府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先后划拨了200万元用于扶持我区1***户(500多人)残疾人家庭发展个体种养业,帮扶各镇(街道、经济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发展生产,改善家庭经济环境。通过开展扶持工作,挖掘和提高部分残疾人的就业潜力,使他们鼓起了生活的勇气,与正常人一样自食其力,有效地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相对贫困问题,稳定提高其经济收入,逐步缩小弱势群体与其他阶层,特别是残疾人与健全人之间的贫富差距。大大地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同时也使他们和健全人一样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四、扶持残疾人发展事业的几点意见
一是营造帮扶残疾事业的良好氛围。残疾人群体是社会上最困难、最弱势的群体之一,他们不仅需要政府的扶持,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关爱和扶助。因此,一定要形成一股帮扶残疾人的良好风气,形成帮扶合力,才能更好地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问题,彻底改变他们贫困、弱势的地位。
二是残疾人要自强不息。残疾人大部分是先天导致的,实属无可奈何,但一定要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力争通过发展种养业或个体经商走上脱贫致富之路,这就是对政府、对社会的最大的回报。与此同时,要用好、用活扶持资金,将有限的扶持资金用到刀刃上。在发展种养业或个体经商时,注意选择一些投入少、见效快、效益高的项目或者选择一些自己熟悉,有技术、有能力的项目,实现自身的跨越式的发展。
三是政府要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各级民政、残联、财政等部门要不断加大扶持力度,深入实际,贴近残疾人,认真倾听他们的呼声,真正了解他们的愿望。对于帮扶对象,要从以前简单的送资金逐步转变到更多地注重送技术、送信息、送门路、送项目进行“造血”,千方百计提高困难群众的脱贫致富能力,实现“扶贫”与“扶志”、“输血”与“造血”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