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东海街道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结合上级部门要求,街道将举行两期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培训班,其中一期定在11月19日下午进行。
本期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街道各部门负责人、村(居)书记以及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等,约220人参加了学习培训。为增强培训的专业性和指导性,街道安监分局聘请了专职培训讲师,分部门监管职责、企业权利义务以及违法处罚制度三方面进行详细的讲解。
与旧法对比,新安全生产法更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新法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共同作为执法部门,要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和违法处罚,进一步扩大了监管部门的范围和职责。在扩大权力的同时,新法明确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排查力度和整改督查力度,落实不力的将予以降级、撤职甚至刑事责任等责任追究。2.对生产经营单位来说,新法最大的变化就是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监管部门可以先处罚,再要求整改,整改不合规范可再进行处罚,而且罚款的金额整体有较大的提高,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3.新法进一步推行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等,强调了预防的重要性,形成更为系统、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
讲师对新法的深刻解读,大家纷纷表示获益匪浅,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为更好地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责任要求,街道还将组织班子领导在党政联席会议上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