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法委副书记到乐平镇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为深刻吸取北京“11.18”、南海“11.20”火灾事故主教训,进一步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2月13日上午,由区政法委副书记邓泽恒带队,在镇综治办副主任陈绍波、镇流管办主任卢允坚等陪同下,抽取了乐平镇横岗村、禾里坑村等部分出租屋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行动。
检查主要针对出租屋是否按要求落实“八个一律”的工作精神,特别是高层出租房屋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器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屋内有否违规停放电动车辆或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问题进行检查。共抽检了出租屋16间,清查中发现部分出租屋存在一些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如消防灭火器配备不足,消防通道乱摆放杂物等,对此,邓书记与出租屋主们就北京“11.18”、南海“11.20”火灾事故展开交流,并且要求出租屋主应深刻认识出租屋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落实清理杂物并添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切勿麻痹大意,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屋主们听取了后纷纷表示会全力配合公安、消防、流管等职能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我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随后,邓书记一行还到乐平派出所听取了乐平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的情况汇报,了解目前流管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邓书记强调,出租屋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需要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的通力配合的,镇流管办应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排查中一经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辖区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和公安消防部门,实现“整改一处,销案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