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和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三安办[2010]37号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和雷雨季节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现正值汛期和雷雨季节,为切实做好汛期和雷雨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汛期和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我区是雷暴高发区,现正值汛期和雷雨季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和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超前防范,努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要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可能由洪水、台风、泥石流、雷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的区域、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按照《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安[2010]3号)要求,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汛期和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消除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并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防范雷电、雷击事故。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防止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建筑行业安全。加强对施工临时宿营区安全、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高支模工程、施工用电等的安全检查,防范坍塌事故。加强对施工单位作业现场,尤其是高层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措施,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严厉查处工程建设赶工期、抢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等行为。
(三)道路交通安全。要在交通要道、旅游线路、危险路段加强巡逻执勤,加大公路上部和侧边存在易跨落、坍塌山体的危险路桥、涵洞等路段的监控力度。严厉打击“三超”等违法行为。
(四)水上交通安全。加强对渡口、渡船、渔业船舶应对台风、暴雨等防范和避险措施的检查,强化船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五)石灰窑。加强石灰窑防范暴雨、洪水灾害的检查。重点检查石灰窑的排水设施。
(六)地质灾害。加强对易由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 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治理防范措施。
(七)山塘水库。加大对山塘、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的安全排查力度。全面做好除险加固和事故防范工作。
其它行业(领域)也都要结合实际,搞好排查工作。安全检查要建立档案,做到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责任、时限、经费和预案“五落实”,尤其要做到能整改的立即整改,能除险加固的立即除险加固,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加强防控。
三、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和雷雨季节安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工作联系,完善预警工作机制,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有关企业,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要针对本地区天气变化情况,落实相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准备。
四、强化责任,确保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周密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隐患治理、应急保障等各项措施的落实,严防汛期和雷雨季节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汛期 工作 通知
抄 报:张卫红副区长,邓沃明副秘书长,区委办、区府办。
三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