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五项机制规范市场管理三水区工商局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竞争优势
建立五项机制规范市场管理
三水区工商局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竞争优势
三水区工商局指导信用分类示范市场创建五项机制,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竞争优势。
近日,西南市场、乐平综合市场等三水区首批信用分类监管示范市场对场内经营户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公示。通过市场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公示场内经营者的信用等级,是市场开办者履行市场分类监管职能的重要环节之一,对引导消费者选择诚信商家消费,督促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项机制分别为:一是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示范市场根据农贸市场的实际,制定出档案管理规范制度、日常巡场检查制度、进场商品台账管理和检查制度、经营者索证索票情况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农产品快速检测制度等12项市场管理制度,为市场开办单位的自管职责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操作指引和行为规范,为信用示范市场的创建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建立规范管理机制。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示范市场与场内经营者签订合同一律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佛山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暂行)》,此外还与经营户签订《商品安全管理承诺书》和《诚信经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在日常管理中,示范市场还建立了“六簿一箱”,分别是违禁品检查和清退记录簿、商品质量检查记录簿、制止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簿、不合格商品退市记录簿、消费者投诉情况记录簿、日常巡场检查记录簿以及投诉箱,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备案等工作。
三是建立信用考评机制。制定出《市场经营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方案》、《示范市场经营户信用管理考评标准》,以场内经营户自律经营情况、守法规范程度等日常行为状况为依据,分行业设定考评标准,将场内经营户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类别,形成有效的信用奖惩激励约束机制,促使场内经营户努力提升自身信用等级,促进市场整体信用水平的提高。
四是建立信息公示机制。示范市场根据要求,按照市场硬件设施情况,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对外公示市场管理制度,公布投诉渠道,公布场内经营者等级,及时发布农产品检测结果,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申(投)诉处理情况,公布场内经营户奖惩及违法违规信息等。
五是建立巡查监督机制。示范市场严格按照巡场检查制度的要求,建立巡查机构,落实巡查人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制度,将场内经营者主体资格情况、商品质量情况、落实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情况、违法违规情况作为巡场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场内经营行为形成了有效的内部监督。
五项机制的建立,健全了三水区示范市场的组织管理,强化了示范市场的内部管理,为市场开办单位有效落实自管责任、场内经营者增强自律经营意识提供了重要的机制保障。
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