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防治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防治所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单位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赤岗路8号,项目总投资15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3205.31平方米,建筑面积2661.23平方米,包括3栋楼,1号楼主要用于结核病诊断,2号楼主要用于皮肤病诊治,3号楼主要用于职业健康检查,不设置住院服务。项目配置医护人员123名,年工作302天,每天7.5小时,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项目设备包括血球计数仪2台、生化仪2台、尿液分析流水线1条、激光机1台、熏蒸机1台、过敏监测2台、B超1台、彩超机1台、心电图3台、生物安全柜3台及通风柜1台。另外,1台数字化X光机(DFX-1000A)和1台(GE)DR-F型数字X射线装置(DR)已通过了环境保护验收(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No.FDY2014-33)。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已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我局于2016年6月3日同意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西环复〔2016〕15号)。
项目废水包括为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处理能力为5m³/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入驿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治理设施由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不设锅炉及发电机,实验室产生少量酸雾和气溶胶。酸雾通过通风柜由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气溶胶通过自带高效过滤器的生物安全柜过滤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项目噪声为营业噪声,即人群嘈杂声,加强了秩序的管理。
经营过程中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管理,医疗废物、显定影废液、实验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和废抹布交佛山威立雅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
三、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达75%以上,综合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的要求;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以上监测结果详见佛山市庭富环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庭富监字[2017]YH170320001的监测报告。
排放口编号:WS-1452001(医疗废水),ZS-1452001(噪声),GF-1452001(医疗废物、显定影废液、实验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和废抹布)。
四、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及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三)严格落实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相关环境管理工作。
(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收集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理。
(五)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驿岗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中,不另行分配。
(六)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服从环境主管部门的管理。
(七)项目初次申报或者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向我局提交相关《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西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 窗口(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618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