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畜禽养殖业整治初见成效
为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促进畜禽养殖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同时配合“再造沧江”项目的深入开展,区政府于2009年明确开展沧江河两岸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清理整顿工作。清理整顿工作自去年9月份正式启动以来,历时一年多,在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指导下,各镇政府(街道办)攻坚克难,众养殖户积极配合,沧江河两岸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清理整顿工作已于2011年4月底前顺利完成,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2011年4月25日-27日,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联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区畜禽养殖业禁养区范围清理整顿验收工作小组,对沧江河两旁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清理整顿情况及专项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经核查,沧江河两岸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清理整顿工作中,我区共有178间畜禽养殖场,涉及养殖面积约8.52万平方米,奖励金额约943.94万元。
2011年5月10日,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组织验收小组的各职能部门针对沧江河两旁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清理整顿情况及专项奖励资金使用情况召开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议肯定了我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第一阶段的成果,并针对第一阶段整治工作的验收情况,对镇政府(街道办)提出后续情况的处理要求,要求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此外要同步发展生态养殖,引导可养区建立生态式养殖,促进与环境协调发展。
为确保畜禽养殖污染得到长期而有效的防治,使环境不再受畜禽养殖业污染困扰,我区将开展第二阶段(主要包括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城区范围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西江干流陆域100米以内的范围;沧江工业园区及各镇(街道)工业区;西坑水库、深步水水库等大中型水库以及经批准的后备饮用水源等)禁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场的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