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千航制釉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佛山市千航制釉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5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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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千航制釉有限公司仓储项目 | 佛山市千航制釉有限公司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对川村上塱开发区人顺路大道旁 | 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千航制釉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26日,拟投资6万租赁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对川村上塱开发区人顺路大道旁的厂房(中心地理坐标:E 112°44"41.3",N22°51"24.9")作为建材及陶瓷材料的仓储。租用面积为1400m2,包括1栋1层厂房,仓储建材及陶瓷材料周转量为790t/a。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水污 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氨氮近期,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内河涌;远期污水处理厂建成完善后,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汇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近期:《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远期: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大气污染 物装卸货过程粉尘轻搬轻放货物、定期清扫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固体 废物员工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噪声车辆噪声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作业时间、距离衰减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区限值其他无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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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