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改价函〔2020〕4号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积极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动公开 明发改价函〔2020〕4号
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积极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电网公司佛山高明供电局:
现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积极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发改价费函〔2020〕6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请你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并将落实情况报区发展和改革局收费价格管理科OA,联系电话:88669082。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19日
抄 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区府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各镇政府(街道办办事处),
各镇(街道)经促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积极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积极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问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