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轩浩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124号
关于佛山轩浩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轩浩食品有限公司申请对其车间、研发车间、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门卫1、门卫2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轩浩食品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轩浩食品有限公司塑料瓶盖、把手生产项目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梅)荷杨大道以南、杨西大道以西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轩浩食品有限公司塑料瓶盖、把手生产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7050.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492.57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51072.22平方米,基底面积16534.10平方米,容积率1.09,建筑密度35.15%,绿地率12.77%,停车位134个。 (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佛山轩浩食品有限公司共报建建筑单体5个:车间、研发车间、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门卫1、门卫2(详见各单体方案图)
其中车间,3层,建筑面积38158.56平方米,计容面积37485平方米,基底面积14175平方米;
研发车间,7层,建筑面积12529.25平方米,计容面积12813.43平方米,基底面积1611.39平方米;
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地上1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766.5平方米,计容面积714.5平方米,基底面积714.5平方米;
门卫1,1层,建筑面积16平方米,计容面积16平方米,基底面积16平方米;
门卫2,1层,建筑面积16平方米,计容面积16平方米,基底面积16平方米。
经审核,佛山轩浩食品有限公司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公示时间:自2020年3月18日至3月27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3587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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