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21〕0043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307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21〕0043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分局对高明区杨和镇桃花街以东、荷杨大道以南GM-E-04-01-13-06-1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3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GM-E-04-01-13-06-1地块位于高明区杨和镇桃花街以东、荷杨大道以南,规划用地面积58835.16平方米。该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0.8≤容积率≤3.0、35%≤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20%,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用地规划股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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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规明设函〔2021〕0043号.zip